★★★接地电阻到底多大???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的规定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对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这是由于共用接地的防雷接地、屏蔽体接地和防静电接地所需求的阻值都不是很小,ITE设备的逻辑地有选用S型和M型要求,而无低接地电阻值要求,因此突出了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要求。其要求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五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 65的有关规定,但现批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65-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同时废止。7.2.2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 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 或PEN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针对目前的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小于1Ω、4Ω存在很多疑问,实际实施达到1Ω很难做到。
疑问:1、采用共用接地,接地电阻到底多大?
2、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的防护对接地电阻要求又如何? 问题规范上都有答案 接地类型有多种,因此接地电阻也有多种,注定不止一个答案。
比如,你问冲击接地电阻,你就看《防雷规范》;你问电气装置接地电阻,你就看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你问信息系统接地电阻,你就看相关弱电类设计规范。等等,不一而足。 采用共用接地,接地电阻多大? 《民规》12.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外,电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等非电力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采用共用接地,接地电阻多大?
wuxiaohu0908 发表于 2012-6-17 18:2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哪些系统共用接地呢?
仅仅是指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吗?还是包括其他系统的接地? 大鼻山老师讲下看完GB50065的收获吧,非常期待... 我曾想参加规范培训班学习,可太忙了。大鼻山老师:
能否讲讲低电阻接地系统时,高压侧接地故障对低压侧的影响?有什么措施来避免低压侧的过电压? 我我曾想参加规范培训班学习,可太忙了。大鼻山老师:
能否讲讲低电阻接地系统时,高压侧接地故障对低压侧的影响?有什么措施来避免低压侧的过电压?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17 19:0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老师不敢当。我也没上什么规范培训班。
低电阻接地系统时,高压侧接地故障对低压侧的影响,要分TN和TT分开说。对前者主要是人身安全,对后者主要是设备安全(绝缘)。对前者主要采用分设接地及等电位联结规避;对后者主要是分设接地。
GB50065虽然刚刚发布实施,其实已开始存在硬伤。比如不接地系统中,不采用等电位联结,行不行呢?规范没讲。还有一些问题。 都这么谦虚!{:lol:}
我碰到一外资项目,低电阻接地,接地电流最小运行模式下1000A,最大运行方式下2000A,变压器为20/0.4kV,低压侧接地型式系统为TN-S.非常不理解为什么电流如此大,如此大的电流怎么保证安全? 我碰到一外资项目,低电阻接地,接地电流最小运行模式下1000A,最大运行方式下2000A,变压器为20/0.4kV,低压侧接地型式系统为TN-S.非常不理解为什么电流如此大,如此大的电流怎么保证安全?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17 20: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用电设备同处于一个总等电位联结体系中,则TN-S直接使用即可,无需顾虑其他。 ▁▂▃▄▅▆▇█不知大家是否见过以下说明
“本工程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
问题:1、个人觉得这个1欧姆依据哪的搞不清,“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这个最小值哪本规范有说到这个1的要求???
2、提到“《民规》12.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外,电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等非电力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请结合我的主题仔细看下
“对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这是由于共用接地的防雷接地、屏蔽体接地和防静电接地所需求的阻值都不是很小,ITE设备的逻辑地有选用S型和M型要求,而无低接地电阻值要求,因此突出了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要求。其要求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五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 65的有关规定,但现批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65-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同时废止。7.2.2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 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 或PEN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以上个人理解:
1、所谓的功能接地、防雷接地对接地电阻的要求都不至于达到1Ω或4Ω的地步,
2、主要针对的是保护接地的要求----即上所提“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要求。其要求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五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3、但是《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7.2.2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 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 或PEN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接地电阻的要求也不至于达到1Ω或4Ω的地步,
4、因此个人认为这样的说明“本工程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是否是个错误要求。 楼上所说不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接地电阻表述错乱。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以下摘自2009年版深圳建筑设计常见问题疑难解析:
接地通常分为两大类:功能性接地及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主要包括工作接地、直流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等;保护接地主要包括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防电化学腐蚀接地等。
设计者应充分知晓上述接地分类及其对于接地电阻的不同要求,从而在设计图纸中提出具体要求。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①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②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③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④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
⑤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
另须注意:判断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以其主机设备(有源设备)或设备机房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 我碰到一个项目,门卫室内墙上放了一个交换机,审图认为门卫室应按有电子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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