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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7: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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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是否见过以下说明
“本工程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
问题:1、个人觉得这个1欧姆依据哪的搞不清,“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这个最小值哪本规范有说到这个1的要求???
2、提到“《民规》12.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除有特殊要求外,电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等非电力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请结合我的主题仔细看下
“对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这是由于共用接地的防雷接地、屏蔽体接地和防静电接地所需求的阻值都不是很小,ITE设备的逻辑地有选用S型和M型要求,而无低接地电阻值要求,因此突出了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要求。其要求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五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 65的有关规定,但现批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65-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同时废止。7.2.2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 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 或PEN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以上个人理解:
1、所谓的功能接地、防雷接地对接地电阻的要求都不至于达到1Ω或4Ω的地步,
2、主要针对的是保护接地的要求----即上所提“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要求。其要求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五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3、但是《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7.2.2 配电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压采用TN 系统时,低压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PE 或PEN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接地电阻的要求也不至于达到1Ω或4Ω的地步,
4、因此个人认为这样的说明“本工程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是否是个错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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