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2003
发表于 2011-4-4 13:05:33
本帖最后由 han2003 于 2011-4-4 13:06 编辑
原文
小菜
发表于 2011-4-4 21:34:44
上面这个图是现行版本的吧?以前的帖子讨论过,难道当时认可的人现在反水了?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1-4-5 11:02:56
没有具体计算支撑,说这样的话是不太负责任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4-3 11: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例如,很多不同容量的变电所中图集均采用40*4,本身就是错误的,理由就是”没有具体计算支撑“
如果鼻兄觉得没有具体计算,为何不举例说明呢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4-5 23:01:47
懂哥76楼的图,双电源用4P是为了防止N线分流吧,这也算是杂散电流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4-5 23:03:36
西门子手册上有76楼的图,也有相应的说明。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4-5 23:24:17
请问76楼 han2003 那个图是现行IEC版本吗?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4-5 23:32:52
审图者引用民规,只能引用其中和IEC标准以及相应国标GB对应的部分。
对于民规的错误部分也去引用,审图 ...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4-4 12:5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据说,建设部原来的有关施工图审图的文件是陈文良先生起草的,其原意是要审查违反强制性条文,现在被各地扩大化。
对于JGJ标准,要么就不被用来审图,要么就要求遵守。不存在用几个条文不用几个条文的。否则一不具有操作性,二不具有公正性。
民规有错误,该打板子的也不是审图的。除非像GB50303-2002里某几个错误极其严重错误的条文拿出来审,才应该打板子。
对本贴此条,说实话,三极与四极尚在两可且争论不休,3又如何?4又如何?
为这挨板子,重了。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4-5 23:36:07
唉,两位大侠开始争论那一圈接地干线了,我的帖子就这样被“技术性”水掉。{:cry:}
论坛藏龙卧虎,当真无人知道民规在编制和颁布时,引用的IEC30364-4-46是否为废止规范?
如是,这乌龙可摆大了。
han2003
发表于 2011-4-6 01:44:00
貌似我66楼已经说过了。。。。。。。。。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1-4-6 13:04:18
在反驳别人话的时候还是自己拿出实例吧,武断不武断,负责不负责的,用不着扣大帽子,讨论技术,不是人身攻击,更需要不同的声音,
入门者
发表于 2011-4-6 19:12:19
提一个3极、4极开关问题(可能已讨论过):
TN-C-S、TN-S接地系统,有等电位联接的住宅建筑,集中表箱的进线三相剩余电流保护器能不能用3极4线的?
隐隐觉得我国的住宅配电存在一种怪圈:前级任意扩大4极开关使用范围,增加“断零”的概率,后级保护器使用扩大化,来消除“断零”的危害。
zyxang
发表于 2011-5-6 13:12:02
本帖最后由 zyxang 于 2011-5-6 13:27 编辑
我试着分析一下,不知有没有道理:
双电源用4P是为了防止N线分流,零线分流最明显的后果是正常运行火灾漏电检测漏电过大,导致不能检测到故障漏电流。火灾漏电报警失去意义。
零线分流不明显的结果是回路电缆净电流不为零,沿途桥架钢管产生感应电压、感应电流。线路越长感应电压越大,如果钢管单端接地,则另一端有电击危险。钢管如果两端接地,沿钢管会产生感应电流造成能源损耗。
变电站两台变压器的出口断路器、联络断路器可以采用3极。实际运行中的有很多这种情况,也没发生任何问题。问题无非是低压柜N排分流,出口断路器不设漏电报警就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