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51309-3.1.2条“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的理解
一个住宅小区项目,小区中多栋二类高层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中1栋首层设消防控制室),还有2栋单体小商业(面积均小于3000平米,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住宅设计为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小商业设计为非集中控制型。遇到1个审图专家认为,按3.1.2条第1款“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不是指本建筑内有无消控室,而是小区内有消控室就都适用,单体小商业也应该采用集中型系统。
大家觉得3.1.2-1款应该咋理解呢?
这单体小商业,不是单独红线,不是单独规证,不是单独消防水泵房,咋也不能单独算吧?
所以说,按规范,大项目都好办,一个(个)小楼最麻烦 我觉得这个场所应该理解为整个项目,我一般采取的方法是商业部分采用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这样可以避免设配电间,因为有的商业没有电表间,电表室外布置的。 集中控制,连火灾报警都没有,咋控制 还有个问题,单体商业建筑小于3000平米,2栋,那加一起呢?是多少面积? 问这个问题应该是没看过GB51309的官方答疑。官方是要求附属商业和住宅保持系统一致,都采用集中型控制。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2-3-22 08:29
集中控制,连火灾报警都没有,咋控制
规范的意思应该是手动控制。就算采用非集中控制型,没有FAS一样无法自动只能切电启。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覆盖范围(有答疑表述为为之服务的场所)。
正如树总说的,没有火警的单体,集中控制的信号从哪里来?
不过一个项目如果大部分地方采用了集中控制系统,为了省事,没设火警的小单体也可以采用集中控制系统,大不了消控室或者值班室手动控制启动。 从审图的角度,提这种意见是不合适的。
但是从设计的角度,采用哪种控制系统都没问题。 看看规范原文: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这里的字眼是“宜”和“可”,都是可以有选择性的。 这一栋没有火警,如果采用集中控制怎么点亮呢? 现在集中控制方式和非集中控制方式在灯具控制方面的区别是什么?除了有多种疏散方案的建筑外,无非是应急照明点亮和灯具自检(不考虑电源、非火灾控制等因素),没有设火警的场所用手动控制点亮就行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2-3-22 08:29
集中控制,连火灾报警都没有,咋控制
我遇到一个项目。跟楼主说的类似,图审也要求全部做集中控制。图审说可以从消火栓按钮作为控制点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2-3-22 09:31
现在集中控制方式和非集中控制方式在灯具控制方面的区别是什么?除了有多种疏散方案的建筑外,无非是应急照 ...
集中控制型灯具需编码,出现故障等情况是主机会报警可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这个算不算? heiban 发表于 2022-3-22 09:40
集中控制型灯具需编码,出现故障等情况是主机会报警可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这个算不算?
这就是我说的灯具自检(请原谅我用词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