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09-3.2.7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1-8-11 09:00 编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2.7条要求“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那么是否学校教室无论面积大小,教室门上都要设出口指示灯?
个人认为隐含前置条件:在需要设疏散标志灯的路径上。 说不定以后真会这样要求 yy1980 发表于 2021-8-11 09:11
个人认为隐含前置条件:在需要设疏散标志灯的路径上。
3.2.7..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非人员密集场所已经有这样要求,这段话已经逻辑上非常严谨,已经排除了你说的这种可能。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8-11 09:18
说不定以后真会这样要求
原来学习规范的时候真没留意这句话,结果在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的时候给别人提了这条意见。{:1_424:}
搞得我现在审图的时候忐忑不安,不知道该不该这样提意见。{:1_421:}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8-11 09:25
搞得我现在审图的时候忐忑不安,不知道该不该这样提意见。
我审图时经常提:大空间(人员密集厂房的车间,商业)内不宜用低位标志灯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8-11 09:21
3.2.7..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非人员密集场所 ...
还是规范不严谨。欧美的规范编制采用长句的多,各种应用场合限制得比较死 学校教室门上设出口指示灯与否的问题,参见建规10.3.5.1条。看是否也完全可以适用 极端例子,8个平米的房间也需要疏散,也有疏散路径,疏散门,也需要设安全出口指示?肯定不需要的嘛 yy1980 发表于 2021-8-11 09:28
极端例子,8个平米的房间也需要疏散,也有疏散路径,疏散门,也需要设安全出口指示?肯定不需要的嘛
例如,学校教学楼的办公室就不需要 本来GB51309-3.2.8-11 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这个条文我一直觉得是对建规3.5.1-1的具体细化,所以一直是人员密集场所功能房间面积超过200方设应急照明、超过400方设疏散出口灯的,现在全乱套了。 yy1980 发表于 2021-8-11 09:28
极端例子,8个平米的房间也需要疏散,也有疏散路径,疏散门,也需要设安全出口指示?肯定不需要的嘛
你说的非常对!
但是问题是别人按3.2.7条提意见,怎么破?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8-11 09:41
你说的非常对!
但是问题是别人按3.2.7条提意见,怎么破?
要死板硬套,就用这个说法反证规范不严谨,表述有问题。另外,也不是强条,犯不到好大的错。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1-8-11 09:30
例如,学校教学楼的办公室就不需要
办公室是不需要,人员密集场所也不是全部功能房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范围,这个说得过去。
问题是一直以来常规教室门上都不设出口灯的,真按3.2.7条提意见会给设计人员和甲方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