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中关于生活水泵要300mA漏电断路器是哪条?忘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中关于生活水泵要300mA漏电断路器是哪条?忘了GB51348-2019/9.2.12 这一条个人觉得毫无道理 加300mA的目的是什么?漏电保护,那得30mA;接地故障,凭啥认为水泵房一定不满足灵敏度保护要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0-26 08:22
加300mA的目的是什么?漏电保护,那得30mA;接地故障,凭啥认为水泵房一定不满足灵敏度保护要求?
完全同意,这条加的莫名其妙,水泵房灵敏度几乎都满足要求,保护人身安全,300mA又大了 这一条的条文解释更让人无语,根据条文解释这个300mA漏电保护只是针对TT系统的,TN系统“利用保护电器的短路保护可以兼作接地故障保护”。这跟正文描述的完全不一样。 没的办法,写在条文里,只能执行。最最主要的是,生活水泵一般都是用变频器的,变频器是不能配漏电断路器的,要跳闸。但是规范编制组又一定要配漏电断路器,所以就配了这么大的剩余电流漏电断路器。 GB51348-2019/9.2.12明显不合理。不知道规范编写组有无勇气出个更正。 编制水平高的标准,没有那么多的宣贯、培训,也没有什么指南。这是自断财路啊!!!!!! 莫名其妙的条文,不过,民规类似的规定不止这一条 条文解释更是逻辑不通。第3款水泵房是专业人员进入的地方,应装RCD;第2 款针对所有的电动机,一般人员也可以接触到,反而不要求安装RCD。为什么? hastings 发表于 2020-10-26 09:43
没的办法,写在条文里,只能执行。最最主要的是,生活水泵一般都是用变频器的,变频器是不能配漏电断路器的 ...
我觉得你的这个说法合理,正解{:1_452:} chipy 发表于 2020-10-26 14:54
莫名其妙的条文,不过,民规类似的规定不止这一条
确实民规不严谨,到处有漏洞,感觉与国标不般配。本人感觉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还是很严谨的。 路过_AK273 发表于 2021-1-5 16:25
确实民规不严谨,到处有漏洞,感觉与国标不般配。本人感觉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还是很严谨的。
不但与国标不般配,作为非国标规范也不般配。
各种不严谨简直是在开玩笑。
总想不明白,建筑电气规范够多的了,为什么一定要搞这么个大杂烩的东西。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0-26 08:22
加300mA的目的是什么?漏电保护,那得30mA;接地故障,凭啥认为水泵房一定不满足灵敏度保护要求?
是的啊,我看了规范组解释是防火灾的,那其它的场合就不需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