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48第13.7.4之6,防排烟机房不设双电源切换箱了。。重大变更
本帖最后由 D800-1~8 于 2020-8-5 22:52 编辑末端箱应设置在4处:泵房、电梯机房、消控室、配电小间。没有“等”字。
潜台词————末端配电箱不应设置在防排烟机房内。如果放了,审图会不会提:防排烟机房末端配电箱,应放在那4个部位之一配电小间,而不是机房里?
这里又考配电箱的定义了。我记得《措施》里有,是一进多出的型式。
机房只有单台排烟风机的,按老做法没问题,双切箱+一路出线。
但如果一个机房,有2、3台排烟风机,我之前遇到4个风机情况。套用新标准,那就呵呵了。
是不是未来暖通规范要改:为了避免风险扩大、一个风机房只能设单台风机?
这条坐实了地下车库要每个防火分区设配电小间。我以前的设计,小型地下车库、为了增加车位、还有不设配电小间的情况。几个箱子挂在电梯厅墙上。现在又要挤占车位了。
另外还有一点可以挑战审图员————汽车库不属于民用建筑,不在51348管辖范畴。即便是附属于民用建筑,汽车库也不是民用建筑(公建/居住)
总之,现在的规范,越来越爱挑战防火规范GB50016的强制性条文了。
要是不与GB50016冲突,都显不出编制组的水平!!!
按新规范条文,防排烟机房为什么不能设配电箱了。
我今年还问过暖通专业————配电箱(不论消防、非消防箱、与防排烟风机有没有关联),能不能放在防排烟机房。比如我本层的照明箱,能不能借排烟机房的宝地 放一下?
暖通专业找遍规范 回复我————规范没说照明箱不能放在排烟机房。没有无关管线不得穿越防排烟机房的说法 其实,配电小间还比较好弄,有住宅楼核心筒下的,一般有位置,没有核心筒的,有些不能做车位的搞一个,面积不需要太大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8-3 08:34
其实,配电小间还比较好弄,有住宅楼核心筒下的,一般有位置,没有核心筒的,有些不能做车位的搞一个,面积 ...
规模比较大、防火分区多的地下室,要单设配电小间就不好弄。 这条你敢不按建规执行看看??审图一个强条提你~所以该干嘛还干嘛~ hastings 发表于 2020-8-3 09:10
这条你敢不按建规执行看看??审图一个强条提你~所以该干嘛还干嘛~
主要矛盾在消防风机上,排水泵、卷帘门这些设备,防火规范也不要求末端切换。 azbe 发表于 2020-8-3 09:59
主要矛盾在消防风机上,排水泵、卷帘门这些设备,防火规范也不要求末端切换。
是的 排烟机房这一点,你就当它不存在吧 本人认为,只要把风机房理解成配电小间,那就和建规一样了。 zz_1973 发表于 2020-8-3 10:58
本人认为,只要把风机房理解成配电小间,那就和建规一样了。
很明显,风机房不是配电小间,而且一个防火分区您也不可能设好几个配电小间 至少算对末端切换的争议有个交代吧,总比总是含糊其辞强多了 别高兴,因为编规范的大师最近几年没画图了,还停留在以前风机吊装在车库的时代,不知道暖通已经要求风机必须有专用机房{:1_428:} D800-1~8 发表于 2020-8-2 22:17
按新规范条文,防排烟机房为什么不能设配电箱了。
明示下,"防排烟机房不能设配电箱"这条在哪? 神仙打架,屁民遭殃。{:1_430:} 13.7.14除防火卷帘的控制箱外,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安装在机房或配电小间内与火灾现场隔离。
风机房内是可以设配电控制箱的。
建规的电气章节主编也是王总吧,且建规也在修订中(由规范变为标准),估计后面王总会统一的吧,考虑到消防风机280度停止运行,末端双切箱设置配电小间也是合理的,经济的,期待统一标准!只是现在没人敢违反建规的强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