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1 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因此没有必要设置剩余电流监测装置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剩余电流监测装置”是一回事吗?能等同吗? PS2 因此,消防电源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装置 如此说来,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消防应急照明、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等消防设备,其供配电回路均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装置”? PS3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是一种专门用于监控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在电源发生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监控系统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有必要搞那么复杂?如此的“高大全”有必要吗? (1)即便要反馈过压、欠压信号,没有必要搞那么多的反馈信号吧?一个低压母线段,各设置一个过压、欠压信号即可; (2)过流、缺相等故障,是配电系统的事。消防风机、水泵等发生过负荷,均有报警信号反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果缺相,风机、水泵等电动机应该停止运转,不应该缺相运行。 (3)与消防设备相关的信号,应该反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搞所谓的“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卷帘门监控系统”。。。。。。等等,一味想要将这个产业做大,实在是没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