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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nshisheji

请教大家,设置柴发的场所是否都设置了事故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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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3: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4-1-11 13:42 编辑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4.3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
2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 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5.4.4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 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
4 供锅炉及柴油发电机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其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 节或第4.2 节的有关规定。

解释
5.4.3、5.4.4 本条规定了柴油发电机房在建筑内的防火设计要求。
目前民用建筑中使用柴油等可燃液体的用量越来越大,且设置此类燃料的锅炉、直燃机、发电机的建筑也越来越普遍,在本规范管理过程中也常遇到此类储罐的布置问题。因此,有必要在规范中加以明确。但对于储存量超过15m3的储罐,则应按照本规范第4章第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对于发电机房内的灭火设施,应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可采用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手提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设备。
本条明确了民用建筑中使用柴油等可燃液体的储存与布置。


高规的条文和解释
GB 50045-95(2005)
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中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 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4.1.2.7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4.1.2.8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4.1.2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本条对布置在高层建筑及其裙房中的锅炉及锅炉房的设置要求作了修改。对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保留了原条文的规定。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发生故障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造成外壳爆裂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作用下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裂后,高温的变压器油流到哪里就会烧到哪里,致使火势蔓延。如某水电站的变压器爆炸,将厂房炸坏,油火顺过道、管沟、电缆架蔓延,从一楼烧到地下室,又从地下室烧到二楼主控制室,将控制室全部烧毁,造成重大损失。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也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故规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不宜布置在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内。对干式或不燃液体的变压器,因其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爆炸,故本条未作限制。
由于受到规划要求、用地紧张、基建投资等条件的限制,如必须将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等布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采取符合本条要求的防火措施。


4.1.3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 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
4.1.3.2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1.3.3 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4.1.3.4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4.1.3 本条文是对原条文的修改。据调查,柴油发电机房与常(负)压锅炉房在燃料防火安全方面有类似之处,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但不应低于地下二层,且应满足本条的有关规定。
卤代烷对环境有较大影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自动灭火系统的选用作了适当修改。
由于城市用地日趋紧张,自备柴油发电机房离开高层建筑单独修建比较困难,同时考虑柴油燃点较低,发生火灾危险性较小,故在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时,也可布置在高层主体建筑相连的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装置

4.1.12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2.1 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4.1.12.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1.12.3 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4.1.12 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了防止储油间内油箱火灾,有效切断燃料供给,控制油品流散和油气扩散,本条对燃料供给管道及储油间内油箱的防火措施作出了规定。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在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已有明确要求,应按其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14-1-11 1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4-1-13 02:28 编辑

占楼,中,,,,,,,,,,,

顺便说句,锅炉房储油间的防火措施中,防静电接地和供油管道阀门控制与电气专业相关,其它的东东有毛关系?

锅炉房的工况决定了会有连续供油设施,不是供8小时,是无数个8小时,超过8小时或超过1立方的部分,只能由外部管道供给,来满足日常运行要求。

柴油发电机房的工况决定了不一定有连续供油设施。储油间储油不小于1立方,工作时间3~8小时,大部分情况下即满足消防要求,当具有日常运行要求时,比如市电很不靠谱或经常长时间停电时甚至无市电时,才需要外部管道供油。

当柴发具有日常运行需求时,设置在民建内的柴发可以锅炉房类比,否则不可类比。


仅按本帖出现的规范字面上的要求,成版有理。柴发机房需要考虑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这是土建专业的事儿,很容易办到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地面坡度做法加门槛,充其量挖个集油坑(但不设施排污泵和排污管,不与发电机室的集水坑连通,发电机室集水坑里面是油水混合物,储油间的是油啊晓得吧),这个集水坑做了就是锦上添花,当然把坑弄到大于1个立方也绝非难事,挖大点就是了,然而把油品排到室外安全地带的做法是不必要的。

若考虑到柴发日常运行的状况,出现火情时,堪比锅炉房,臭鼻子的的看法有点理但规范未明示故他认为仅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是不够的

10及以下变电所规范:
第6.1.5条 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第6.1.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容量为20%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一、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二、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场所;
     三、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7条 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油量的挡油设施。


根据规范要求,油量Max值是在2x630kVA的情况下,查正泰油变样本,S9,S10油量295kg,及Max=2*295kg=590kg,要达到1000kg至少是2x1250kVA油变。在看一下柴发,1立方丙柴油量约为1/0.84=1190kg,大约相当于2台1250KVA油变的油量,
单从油量上来讲,柴发可以轻松超越油变电所;火灾危险性可以更大

其次,柴发的燃料油,丙柴闪点要求闪点不小于55℃;变压器绝缘油的闪点根据百度资料是闪点应尽量高,一般不应低于136℃。(135?),从这点上来讲,柴发的油闪点大大低于变压器绝缘油,火灾危险性自然大得多

再者,柴发储油间的事故几率与变压器爆油比较,没有去查,假定油桶操作失误与变压器油箱故障的几率相当(油桶油箱倾覆一般也不会那么容易漏很多,不信你踢两脚试试?所以鼻子的担忧是多余的)。
综合以上三点大致可以确定,柴发的危险性高于油变室。既然油变室有明确要求,柴发应可参照不低于或适当高于其标准参照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变电所规范中列举需要往室外排油的三种情况中,有一条在民建中是有可能遇到的,叫做“变压器下面有地下室”,没有细看条文解释,有心人可以去查一下,个人理解,当事故油品具有危及地下室安全的可能时,应考虑外排措施,当不具备此可能时,可不考虑设置,大家看一下平面图 有没有事故油品流散到下一层的路径就可以了。很多情况下是没有这个路径的(油变可能通常有)。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柴发储油间不需要设置外排措施。设置了当然不算错。对于油变室,100%挡油和20%挡油+外排两个措施可以二选一即可,没有强制要求外排。柴发是否同样可以二选一规范没有明确表达,建议100%挡油即可(前提是满足规范中供油管道时能切断供油的要求)。

鉴于柴发储油间危险性大于油变室,与锅炉房储油间可有一比,尤其在有日常运行要求时。
规范的用词和表达上不是很准确,偏偏柴发比锅炉房少了几个字。而且没交代清楚100%挡油还是其它
对于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挡油设施)包括了挡油池(贮油池、事故油池、集油坑NND名称真多但是规定放在油箱下部是规范乱放屁)以及地面做法和门槛。]规范本意应该是必须要设。对于20%挡油+排油的做法规范没有提及,按现有条文暂可以不予考虑。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比较一下柴油油气混合物与变压器油油气混合物出现爆炸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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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4: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油池。从头到尾没看懂,是什么事故?油箱供油事故,还是油箱本身泄露事故。油箱供发电机发生供油事故,供不上去。你说事故油池,我可以理解备用油灌,哈哈
发表于 2014-1-11 15: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漏规范有,设门槛或往下挖。油灌供油事故,多个备用油箱外,能不能挖池子涅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一般锅炉是燃油燃气双用锅炉,燃油其实只是个备用。油量小于柴发机房也有可能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0: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方块七

请问 防漏规范的全称叫什么啊?
发表于 2014-12-4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一头雾水。简单问题搞复杂了。
     
发表于 2014-12-7 22: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偶像出现了,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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