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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shichuizi

[求助] 一个人防电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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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4: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个地下室人防电缆经过某内部空间再进入人防区(内部空间包括建筑物内空间和人防空间),可不设防爆电井),详05SFD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例P64页
     
发表于 2013-7-2 0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wxh930039


    支持此条~!北京院的乔斐总工讲课时也特别提到这条。不是所有的人防区都必须设防爆波电缆井。
发表于 2013-7-2 09: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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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00: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3-7-3 00:34 编辑

经过了几次局部战争后,人防规范已经大大降低了普通老百姓躲藏的二等人  掩蔽所的抗力,而是加强了指挥所等重要地下目标的防护能力。建筑设计院只做前者的设计。比如一个弹朝你飞过来了,即使你呆在人防(二等掩蔽所)里也是要报销的,但若你是在一等人掩蔽所或者指挥所也许还行,现在的都是精确制导,钻地,钻掩体后才高爆的弹,效果就是中国大使馆的武官在地下室的床被中间钻个洞那样子,北约误炸都能直接炸你床的中心点,不用说老美了。
这么精确的玩意儿一般老百姓摊上的几率不大,这就是人防规范修订的理由。但是弹也有偏的时候,老天保佑了。

基于敌方是发达国家的思维,规范修订的还是合理的,前提是不会遭到第三世界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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