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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加强型保护导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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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09: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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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895.3-2004/IEC 60364-5-54:2002

代替GB 16895.3-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


543.3  保护导体的电气连续性

543.3.1  保护导体对机械伤害、化学或电化学损伤、电动力和热动力等应具有适当的防护性能。

543.3.2  为便于检验和测试,除如下所列各项外,保护导体的接头都应是可接近的:

——填充复合填充物的接头;

——封装的接头;

——在金属导管内和槽盒内的接头;

——按设备标准,已成为设备的一部分的接头。

543.3.3  在保护导体内,不应串入开关器件。但为了便于测试,可设置能用工具拆开的接头。

543.3.4  在采用接地电气监测时,不应将专用器件(如动作传感器、线圈)串接在保护导体中。

543.3.5  器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应用于构成其他设备保护导体的一部分,但543.2.2允许者除外。

543.4  PEN导体

543.4.1  PEN导体只能在固定的电气装置中采用,而且,考虑到机械强度原因,其截面积不应小于:铜:10mm2或铝:16mm2。

543.4.2  PEN导体应按它可能遭受的最高电压加以绝缘。

注:对设备内的PEN导体采用的绝缘方式,宜由相关设备委员会考虑。

543.4.3  如果从装置的任一点起,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分别采用单独的导体,则不允许将该中性导体再连接到装置的任何其他的接地部分(例如,由PEN导体分接出的保护导体)。然而,允许由PEN导体分接出的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都超过一根以上。对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可分别设置单独的端子或母线。在这种情况下,PEN导体应接到为保护导体预设的端子或母线上。

543.4.4  外部可导电部分不应用作PEN导体。

543.5  保护和功能共用接地

543.5.1  保护和功能共用接地用途的导体,应满足有关保护导体的要求,它也应符合相关的功能要求(见IEC 60364-4-44的444)。

对于信息技术电源的直流回路的PEL或PEM导体,也可用作功能接地和保护接地两种共用功能的导体。

543.5.2  外部可导电部分不应用作PEL和PEM导体。

543.6  保护导体的配置

当过电流保护器用作电击防护时,保护导体应合并到与带电导体一布线系统中,或设置在靠它们最近的地方。

543.7  保护导体电流超过10mA的加强型保护导体

对于预期用作永久性连接,且所用的保护导体电流又超过10mA的用电设备,应按下述要求设置加强型保护导体:

——对保护导体的全长应采用截面积至少为10mm2的铜导体或16mm2的铝导体;

注:按543.4设计的PEN导体即符合本要求。

——或再用一根截面积至少与用作间接接触防护所要求的保护导体相同,而且一直敷设到那样一点,该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小于:铜:10mm2或铝:16mm2。这就要求该用电器具对第二根保护导体要设置单独的接线端子。

注2:在中性和保护导体合用一根导体(PEN导体),且该导体一直敷设至设备的端子上的TN-C系统中,则保护导体的电流可视为负荷电流。

注3:通常具有大保护导体电流的用电设备与装有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装置可能不兼容。

544  保护联结导体(等电位联结导体)

544.1  接到总接地端子的保护联结导体

544.1.1  对于按GB 14821.1的413.1.2.1提供的作为总等电位联结的保护联结导体和按542.4要求接到总接地端子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都不应小于如下尺寸:

——铜:6mm2;或

——铝:16mm2;或

——钢:50mm2。

544.2  作辅助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

544.2.1  联结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接到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的保护导体的电导。

544.2.2  联结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部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相应保护导体二分之一截面积所具有的电导。

544.2.3  应符合543.1.3的要求。




谁能举个例子说明543.7怎么设计?不让装RCD的有哪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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