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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设备供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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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9: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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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一个地下室有六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各有2台排风(烟)风机,2台送风机,4台潜污泵,4个防火卷帘门,是不是每个设备的电源都要直接从高低压配电房引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9: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发错位置了,本来是发求助的,点错了发到审图探讨了,实在抱歉
     
发表于 2013-5-21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按你的说法,变配电室要多少回路啊。
     
发表于 2013-5-22 12: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防火分区从变配电站引两路线,然后再分线出去末端切换。-。- 可以么
     
发表于 2013-5-22 12: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的审查要求是这样,不能像高层那样做树干式。
     
发表于 2013-5-22 13: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wangsx8210


    我去年做过一个南京的项目,江苏省院给审的。没见人家给我提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14: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5-22 14: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每个设备末端切换,而是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台双切箱(有的设备不能合用),六台双切箱分别从电源处引双回路,我的意思就是不能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给六台双切箱。
     
发表于 2013-5-22 16: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sy8653554


    我恰恰是8#楼说的哪样的做法
发表于 2013-5-22 20: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来一路在中心的防火分区设置箱体,采用分支干线穿越防火分区。
发表于 2013-5-22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机肯定末端双切,卷帘门和潜污泵看位置远不远,不远的话可以双切后放射。
发表于 2013-5-23 14: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9.1.3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补充。
一、火灾实例证明,有了可靠电源,而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不可靠,仍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安全供电。如某高层建筑发生火灾,设有备用电源,由于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与一般配电线路合在一起,当整个建筑用电线拉闸后,电源被切断,消防设备不能运转发挥灭火作用,造成严重损失。因此,本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均应采用专用的(即单独的)供电回路。
二、建筑发生火灾后,可能会造成电气线路短路和其它设备事故,电气线路可能使火灾蔓延扩大,还可在救火中因触及带电设备或线路等漏电,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发生火灾后,消防人员必须是先切断工作电源,然后救火,以策扑救中的安全。而消防用电设备,必须继续有电(不能停电),故消防用电必须采用单独回路,电源直接取自配电室的母线,当切断(停电)工作电源时,消防电源不受影响,保证扑救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本条所规定的供电回路,系指从低压总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均应严格分开。
为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扩大和预防触电事故等,消防人员在灭火时首先要切断起火部位的一般配电电源。如果高层建筑配电设计不区分火灾时哪些用电设备可以停电,哪些不能停电,一旦发生火灾只能切断全部电源,致使消防用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这是不能允许的。发生火灾时消防电梯,消防水泵,事故照明,防、排烟等消防用电必须确保。因此,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不能与其它动力、照明共用回路,并且还应设有紧急情况下方便操作的明显标志,否则容易引起误操作,影响灭火战斗。
发表于 2013-5-29 20: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每个防火分区设分配电室
     
发表于 2013-5-31 15: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线路不能跨越防火分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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