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yjgabc

晒几条宁夏审图老爷子的外审意见..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5 16: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审图帮业主考虑经济性,为何总配电柜进线不采用总隔离开关,而用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呢?
发表于 2013-1-30 16: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尺短寸长


    原文是“2、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应取消总隔离开关,”,既然断路器带隔离功能了,个人观念就没必要再装隔离开关了吧
     
发表于 2013-1-30 18: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尺短寸长

原文是“2、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应取消总隔离开关,”,既然断路器带隔离功能了,个人观念就没必要再装隔离开关了吧wgviing 发表于 2013-1-30 16:43



哦!

原文不是“2、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应取消总隔离开关,”;
原文“2、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应取消总隔离开关,(老爷子坚持认为二(两)者不能同时存在)”。  

4# 楼就举了一例
得看情况了。
DGJ 08-100-2003《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http://www.docin.com/p-389441683.html
3.8.3 条——供电部门是另有规定的。

设计人员往往左右不是难做人呀。
     
发表于 2013-1-30 18: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1-30 20:59 编辑

还有,对“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应取消总隔离开关”的理解。有不同的两种:

1、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指“总断路器”是带“隔离功能”的“总断路器”;
2、总配电柜进线总断路器带隔离功能——自认为,但凡“总断路器”必带“隔离功能”。

这两种理解,导致的设计结果,还不定一样咧。
     
发表于 2013-6-17 15: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母排单接触器:所有应急灯一次点亮;单母排多接触器:分层或者防火分区点亮

如果出线回路有20个,单母排多接触器方式需要7个接触器,那箱子尺寸要加大了。
发表于 2013-6-18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意见算什么,几分钟改好了,只要没花很多钱,没降低安全性。多个电话机而已。
虽然没什么条文依据,算不得过分。不过话说回来,还是系统做的不好才被提走道照明。消防非消防分的清楚一点,非消防的一级二级负荷单独干线,首切或末切,消防时切非,AL、ALE箱的设置,出现不跨防火分区。谁还能提出什么来。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1 收起 理由
yjgabc + 1 以德报怨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10: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yu990921


    站着说话不腰疼!技术问题必须明白一二三,该怎么设,设在哪,都是有讲究的。要都是持无所谓的态度,稀里糊涂,那还要规范干什么,要法律干什么。多个电话分机是没多少钱,甲方花钱不心疼,但是此处是否该设必须改明白。
  同时也不是什么改图时间长短的问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问题再小也要知道为什么错。
  所以我对仁兄的观点实在不敢苟同。

评分

参与人数 3E币 +16 收起 理由
yangyang7201 + 7 做得好!
秋石 + 10 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yu990921 -1 你跟审图师讨论规范还是跟甲方讨论规范,真 ...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6-18 11: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大鼻山


但是不一定就是能满足规范要求的……
     
发表于 2013-8-1 16: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知道强启大家选择是一个接触器双母排还是单母排多接触器。。

我们这样做:“出线回路大于6路采用一个接触器双母排,小于6路时单母排多接触器”。
发表于 2013-8-2 09: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yjgabc


    11年的江苏审查问答也这么说的,RCD和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只能设置其一,不应重复设置。
发表于 2013-8-2 09: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单母排多接触器和双母排单接触器,我们总工一直让我们做双母排单接触器,说审图以前提过,让全部点亮。但看了好多图都是单母排多接触器,感觉差不多吧,一个全部点亮,一个可以分区点亮,不知道具体有什么差别。
     
发表于 2013-8-3 12: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第一条外,其余基本正确。第五条如果不带稳压系统,仅水箱,也没必要设置电话。
     
发表于 2013-8-23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实在太忙,没有来得及说自己的观点,感谢尺兄、鼻山老师、yangyang老兄等各位坛友各抒己见。
1、二级 ...
yjgabc 发表于 2013-1-17 18:33



    第二条回复很有实际意义!
发表于 2014-6-12 14: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第五条,其余同意审图意见。
发表于 2014-7-3 15: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第五条,其余同意审图意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25 17:22 , Processed in 0.10725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