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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gviing

消防用电设备是否可以这样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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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2: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间配电箱。容易被找毛病。。
但是你可以直接在配电屏处T接,以省掉AP1,AP2
发表于 2012-7-11 16: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规9.1.3条,条文解释第三款:“本条所规定的供电回路,系指从低压总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均应严格分开”
楼主这个是从分配电室(把AP1,AP2所在看成分配电室,图上标做分配电室或配电间就OK)至最末一级配电箱线路。
没问题。
发表于 2012-7-12 15: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和楼上做的一样设分配电室,如果消防电梯和排烟风机都从配电室引,配电室不是要有很多出线回路,一个防火分区二个排烟机房一个正压送风机房,一个地下室6W平方,一个防火分区4000平方,15个分区就有45台消防风机,一台风机两路电源,这样不是要90回路。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16: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对于“对于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用电设备,应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所以就套用分配电室的概念,把电梯、水泵、风机等都从AP箱引出,应该也是可以符合上述规范条文要求吧?


以上设备均为消防用电设备,所以在“: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这条上肯定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发表于 2012-8-21 11: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2-8-21 12: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消防负荷不大,建议这个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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