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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防用电设备可以跨越防火分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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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9: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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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08民规:
13. 9.8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问题:
1.上面说的都是消防用电设备,那非消防用电设备可以跨越防火分区不?

2.比如有2个防火分区,可以1个正常照明箱管2个防火分区中的照明不?1个动力箱(非消防)可以管2个防火分区中的设备不?(这2个箱子都是放在其中1个防火分区内)

是不是因为按照防火分区切非,所以不能跨越防火分区?
火规:
6.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为了扑救方便,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是必要的。但是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人工切断,也可以自动切断,切断顺序应考虑按楼层或防火分区的范围,逐个实施,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
发表于 2011-4-11 22: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范条文限制的 不必太纠结
一般来说 1个正常照明箱管2个防火分区中的照明 说明你这防火分区也不大 切非不太影响 而且你还可以按照供电回路切
     
发表于 2011-4-11 22: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消防线路也是尽量不跨越。
     
发表于 2011-4-11 23: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没跨过,院审图的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0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跨越 防火分区 的理由是什么?
     
发表于 2011-4-12 08: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不要跨越,不得以的话,也可以。
发表于 2011-4-12 11: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hahaoohehe

以利消防“切非”。
发表于 2011-4-12 15: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消防线路也是尽量不跨越”
能做到最好,跨越了也可以吧,要看工程的实际情况,
发表于 2011-4-13 14: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竖井供电范围内 非消防线路可不考虑跨越防火分区
     
发表于 2013-6-2 18: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消防的可以
     
发表于 2013-6-3 16: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跨越防火分区,避免因扩大切断正常用电范围而造成不必要的惊慌
     
发表于 2013-6-3 22: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lichengjian

不建议跨越防火分区,避免因扩大切断正常用电范围而造成不必要的惊慌???切断正常用电的范围不是一定的吗?因为每个防火分区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范围是一定的,你这个理由不充分吧?
发表于 2013-6-4 05: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跨越
     
发表于 2013-6-4 1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6-4 10:56 编辑

工程设计中通常非消防分支线路尽量不跨越防火分区。


1.jpg

2.jpg

如果《新防火规范》此条“梦想成真”,那么,“非消防分支线路尽量不跨越防火分区,以避免因扩大切断正常用电范围而造成不必要的惊慌”这种思路显然与规范中所谓的“实战”做法不符。
再这样考虑“切非”是否还有必要?
发表于 2013-6-27 15: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楼上解释。顺便俺也知道了 专用供电回路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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