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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厨房是潮湿场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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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15: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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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厨房是潮湿场所,大家的看法呢?
     
发表于 2011-3-20 15: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1、厨房类似于潮湿场所。

2、潮湿场所的插座不应低于1.5m的设计规定,在厨房间可以不遵守。
发表于 2011-3-20 15: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间设有洗浴设备是潮湿场所,厨房有个洗碗洗菜的池,场所内只是油灰大一些,算作潮湿场所,我看不合适。
     
发表于 2011-3-20 15: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厨房类似于潮湿场所,还不能算是潮湿场所。

主要是中餐的蒸、煮、炒、炸、煎的水蒸气和油烟,会对灯具等产生负面影响,故参照潮湿场所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照明灯具,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发表于 2011-3-20 23: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按严一点的好,就按潮湿场所吧。
     
发表于 2011-3-21 07: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说,厨房同样要划分1、2、3区;据此进行电气设计
发表于 2011-3-21 09: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潮不潮的,总得有个量化标准。我不知到是否对厨房有量化标准,饭店餐馆的厨房是否也算厨房?

我觉得从安全考虑,应算潮湿场所,而且应算火灾危险场所,而且应算有爆炸气体场所.
发表于 2011-3-21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爆炸气体,但不算爆炸危险场所。
     
发表于 2011-3-21 1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gf2002 于 2011-3-21 13:02 编辑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0.8.1.9条“住宅(公寓)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第16.3.14条“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应用指南》中认定住宅(公寓)厨房属于潮湿场所。
分析:
住宅(公寓)厨房全部属于潮湿场所,按《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8.0.7条“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或保护式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压1.5m。”执行。则是否就意味着1.5m以下不允许安装插座,安装台面下的家电,只能剪掉家电的成品电源插头,用接线盒给台面下的家电供电?台面下插座(0.6m处净水机、消毒柜、小厨宝、碎骨机)区别对待,具体如何实施?
个人认为:
此条文使用性与规范冲突,实际工程中很难真正执行,建议与相关验收部门协商明确:设有窗户、脱排油烟设施的厨房不属于潮湿场所,
a)        除脱排油烟机插座外的高于台面的插座,为保证符合规范且防止油烟对插座接触可靠性的影响,应加防溅面盖、带开关的普通插座;水槽的上沿300范围内不得设置插座、开关;高度不限,但必须高出台面150以上,且不应被上吊柜、料理架等遮挡。
b)        整体橱柜下方内的插座可使用普通插座。
c)        冰箱插座高度宜1.3m,带开关单相三极插座加防溅面盖。
     
发表于 2011-3-21 2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0.8.1.9条“住宅(公寓)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第16.3.14条“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应用指南》中认定住宅(公寓)厨房属于潮湿场所。

上述的一些规定,均定得过死,个人认为不合适,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规范啊,哈哈哈!
     
发表于 2011-3-23 12: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0.8.1.9条“住宅(公寓)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住宅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3-21 21:53


是的,规范有问题。
设计人员需与审图和验收沟通才敢突破此类条文,累呀
     
发表于 2011-3-23 19: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sgf2002的说法。

确实是累。
     
发表于 2011-3-25 14: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算潮湿场所,比较有洗菜盆,作为水的操作空间,如果这样不算,那带澡盆子的卫生间也不应该算潮湿场所,只有带淋浴的时候才算潮湿场所,如果这样,更深的,不带淋浴的卫生间算潮湿场所吗???
     
发表于 2011-3-25 16: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gf2002 于 2011-3-25 17:06 编辑
个人认为算潮湿场所,比较有洗菜盆,作为水的操作空间,如果这样不算,那带澡盆子的卫生间也不应该算潮湿场 ...
枫叶 发表于 2011-3-25 14:27


不同意楼上的
按规范应该算潮湿场所,但个人认为规范规定太死,执行有难度。
按楼上的有个洗菜盆就算潮湿场所,那么公建无淋浴卫生间也算潮湿场所了?某个车间放个水龙头和台盆也算潮湿场所了?显然不对
还有人认为水泵房也算潮湿场所,也存在争议

厨房主要是有油烟,个人认为有了脱排油烟机和开窗就可以不算潮湿场所了

潮湿场所的定义建议按空间湿度来定义比较妥当。

如果是潮湿场所,个人认为就不应采用防溅插座而应采用防水插座了。
感觉规范上对防溅与防水有些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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