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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90214

后改造的洗浴中心,其吊顶内布线能否采用PVC阻燃塑料管?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3 18: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结论呢,有些不明白和楼主的主题有什么联系。。。
     
发表于 2010-7-3 18: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已经讨论了10年,估计还得讨论10年……
     
发表于 2010-7-3 19: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1、吊顶内是否可采用PVC  现行各规范条文矛盾
2、本工程可采用 双层金属层外覆聚氯乙烯护套的防水型可挠金属电线管
发表于 2010-7-4 13: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无限创意

呵呵,本来防卤素造成的毒烟,一直都是消防电气的重点。
现在,竟要把卤素用到穿线管外。

无限版主,再想想。
发表于 2010-7-4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规也没问题。

第5.2.10条 塑料管和塑料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第5.2.12条 布线用塑料管(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可挠管)、塑料线槽,应采用难燃型材料,其氧指数应在27以上。

由上可见,吊顶内不是“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因此可用。
     
发表于 2010-7-4 15: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审图及报建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问题5.1.18条。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如果是你设计,怎么办?
     
发表于 2010-7-5 00: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无限创意

呵呵,本来防卤素造成的毒烟,一直都是消防电气的重点。
现在,竟要把卤素用到穿线管外 ...
gblgb 发表于 2010-7-4 13:41


没什么可想的 解释一下:
1、规范对于吊顶使用PVC矛盾 可以用的不说了 不可以用的比如:GB 50054-95第5.2.7条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2、我说的那个来自于规范原文 民规8.4.2 明敷或暗敷于建筑物顶棚内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时,可采用双层金属层的基本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地面、楼板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或直埋地下时,应采用双层金属层外覆聚氯乙烯护套的防水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3、规范允许且推荐 并没有违反GB 50054-95第5.2.7条 为何不能用?
4、你这个桑拿设计要看部位 防水防火不要把自己弄矛盾了 水多特别潮湿的地方还需要防火吗?连火灾报警都不做 此时重点是你的管材要防水防潮 你要严格遵守规范不想用PVC 那你用这个符合所有规范 还可以防水 需要防火的部位且不需要考虑防水 你就用双层金属层的基本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5、退一步讲 不要见了聚氯乙烯护套就那么敏感 太多虑了 以后PVC电缆你还用不?
6、此管厂家还有阻燃型系列
7、该管施工极其方便
8、希望了解完这种管子生产制造标准后再下你的结论
发表于 2010-7-5 09: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1 好象GB 50054-95第5.2.7条是专指采用金属管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并不与第5.2.10条矛盾。
2 可不可以用聚氯乙烯护套,是一回事,能不能设计得更合理,是另一回事。
关于聚氯乙烯的燃烧特性,愿意的话,请参见一下,《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条文说明第3.4.1~3.4.3条。

也请版主,发一个“这种管子生产制造标准”,以解疑惑。多谢。
     
发表于 2010-7-5 12: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的办法不少 要合乎几个矛盾规范的办法不多
用这种管是在各规范允许的情况下
对于PVC可否在吊顶内我没什么可说的 规范矛盾 就看设计人和审查人的偏好了
楼主之所以问这个问题 是他对规范不让用PVC有顾虑 要不还问什么?这个可以理解 现实中图纸审查不让用PVC的例子到处都是
所以才推荐他使用这个


但是想满足这些规范还要可以用 你觉得还有什么办法?这种管子是规范明确写出的 不存在什么问题
在仅丛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这两条讲 怎么理解都是顶棚内不可以使用PVC管
你可以去读这两条 10与7不矛盾 但看了10也不能说PVC可以用在顶棚内 那明显是两个条文 说的就不是一个事情!7明确指出 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10说得是明敷保护的问题 比如你使用了PVC明敷(必须是不在吊顶 比如沿墙明敷 沿顶明敷设) 那么你要考虑10的要求 现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不让顶棚内使用PVC管的 这个没什么不明确的

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从汉语角度 我没有看到比这句话再明确的意思了!
     
发表于 2010-7-5 12: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管镀锌防腐 采用双层金属层的基本型的就满足本工程要求 奈何不符合民规规定
本就纠结于各规范 我不能再推荐一个另外不符合规范的东西吧?

你说的规程是地标?回去看看
发表于 2010-7-5 13: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GB 50054-95第5.2.7条与第5.2.10条,如何理解,各人有各人的道理。不再多说了。
“地标”肯定是地标,不过,地标的此条款,也是引自公安部的(GA123),
消防审查是以建设部规范为主,还是以人家公安部的为主,不要多说了吧。
“地标”出身虽低,可这个论坛,是让大家来辨别道理的,还是比“出身”的?
     
发表于 2010-7-5 15: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必激动 我在电子版规范没找到 所以baidu了下 看到是地标 你没有提规程号 所以只是跟你确认下 要不然将来看得不是一本 岂不各说各话?
有关5.2.7与5.2.10在这里很有必要讨论
是否你认为从GB50054-95各条来看 PVC管可以使用?
那么这倒是一个新的观点 以前大多不敢用PVC皆是受此条所累啊
我的建议已经很明白了
所以你还是明确下自己的观点
根据各回帖来看 是否 你认为现行规范没有一个禁止使用PVC在吊顶 所以你觉得应该或者可以使用PVC而且不违反现行任何条文  并且按照你的思路 这个PVC管也是可以证明低烟无卤的?
发表于 2010-7-5 16: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既然版主要讨论5.2.7与5.2.10,
那我再说一点,《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条文如下,
第5.2.7条 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屋外场所,但对金属管、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第5.2.10条 塑料管和塑料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个人以为,这两条是分别就金属管与塑料管各自的情况分开来说的。其中较明确的是“对金属管、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和“塑料管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如果塑料管在“不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可以采用明敷。”那么如何不可以在“更不易受机械操作影响的”吊顶内敷设。
还需要明确一点,以上是对非消防电气回路来说的。
针对非消防电气回路穿塑料管的要求,规范要求的是“第5.2.12条 布线用塑料管(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可挠管)、塑料线槽,应采用难燃型材料,其氧指数应在27以上。”没有规范要求过“低烟无卤”。我所说的是,设计人员应该在设计时,最好能多考虑一点由此可能产生的危害,否则虽然图纸不违反规范,但实际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目前,在设计中,以及规范中,越来越重视卤素毒烟的影响,我们在设计时,能否考虑的更多一点,
我不是说什么项目都要求这样做,但脑子里有根弦,可能会好点吧。

冲撞之处,还望各位见谅。
对规范条文还有不同观点的,不再回复,多谢!
     
发表于 2010-7-5 2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逻辑恐怕要把那一节的5.2.1也列出
第5.2.1条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 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300mm。
二、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三、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你不会认为低压配电规范也允许吊顶内可以直敷布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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