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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斯

[原创]小小插座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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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4: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最多2个分支。
当然,图纸上画3、4、5...个分支都是可行的,但工程受限值。插座上的接线端子最多可能同时接3根2.5平方的导线(先不考虑GB50303等标准的规定。)再多,就不可靠或不能实施了。
当然可以先引出一段导线,再在这根线上分支,这样就回到了“空间受限”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1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图纸上画3、4、5...个分支都是可行的

这是有误导嫌疑的,都5了还有省略号啊?!
发表于 2010-12-31 16: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本意是“纸上谈兵”要不得!接点越多,也不可靠嘛,这个道理俺还明白,呵呵,见谅见谅
     
发表于 2010-12-31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gdx8785


    就是这个意思。
为了不分支有时需要绕一大圈哦
发表于 2010-12-31 17: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gdx8785

虽然是示意图,不过插孔样式不是中国制式,(小声说一句,好像是以色列才用这个样的:))

别怪俺叫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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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9: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dx8785 于 2010-12-31 19:35 编辑

感谢提醒,L和N的插脚画反了
插座图片.jpg
     
发表于 2011-1-11 10: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无意中翻2009技术措施,上面写的在2区内如安装插座应符合下列条件。。。,民规中是要在2区外。连技术措施也不一致,不知道这是不是印刷错误?
发表于 2011-1-11 10: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能否把条文抄抄?
发表于 2011-1-11 10: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工要是在,顺便问一句,《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对插座的安装数量是否规定得太少了?另外对安装间距为何没有像NEC那样要求(您的著作中已经提到了“3.6米”问题)?
     
发表于 2011-1-11 11: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措施10.8.2浴室内应采取以下防电击措施
2. 0及1区内,不应装设插座。在2区内如安装插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2)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3)由采取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措施的供电线路供电,其动作电流值不应超过30mA
发表于 2011-1-11 12: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措施10.8.2浴室内应采取以下防电击措施
2. 0及1区内,不应装设插座。在2区内如安装插座应符合下列条件 ...
shan 发表于 2011-1-11 11:40


我觉得没问题
     
发表于 2011-1-11 1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措施不能当作规范来用
还是得以规范为依据
     
发表于 2011-1-11 15: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细看一下,09措施里浴室内区域划分(205页)无盆淋浴和民规都不一样,难道专家们以把我们这些小设计弄晕为目的吗?
     
发表于 2011-1-11 16: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怎么回事了,09技术措施延用的是92民规的图,但08民规变得更严格了,结果让我没地方装插座了
     
发表于 2011-1-11 22: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潮湿场所(浴室)应选用剩余动作电流为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gdx8785 发表于 2007-12-20 08:54


这个规定出处 是那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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