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2294|回复: 6

[问题探讨] 装饰工程灯带的漏电保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28 17: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审图居然提灯带也要带漏电保护,这有必要吗?还有很多低位的灯具,驱动电源现在不都放天花里面吗?
     
发表于 2024-11-29 08: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要明确该灯带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如果安装在潮湿区域(如卫生间,很多装饰设计人员喜欢在卫生间镜子上方或周围以及暗排风的灯槽内设置灯带),配电回路需要设置漏电保护,可参见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9.4.4条和GB 51348-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12.10.3条;如果灯带安装高度小于2.5m,也应该安装RCD保护,参见GB 55024-202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第4.5.4条;
2、施工时,驱动电源确实大多都是安装在天花内或灯槽内(也有直接采用220VAC供电的灯带),由于规范中对直流灯带的开关电源安装没有特别规定,所以大多都是直接放在灯槽内,显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因此设置漏电保护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发表于 2024-11-29 09: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少装修电气图纸中都存在灯具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的,未采用漏电保护的问题。
     
发表于 2024-11-29 09: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电气设计师根据就没看装修图纸去复核灯具安装高度。
因为吊顶高度可能不断变化,把普通照明灯都采用漏电保护最稳妥。
室内墙装修立面、柜台等位置的灯基本都低于2.5m。
     
发表于 2024-11-29 09: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装饰工程是很复杂的,千万不要简单化理解。除了技术上要完整认识,还要考虑法规的约束。
      比如不锈钢广告灯箱或展示窗,应理解为含灯具或光源等的电气装置。即使灯具都为II类,但灯箱里的配线、接线端等可能并未达到II类。即使技术上达到了,也没有型式试验背书,无法认定。
      对于ELV供电的灯带部分,即使驱动器在别处,除非你能认定其满足SELV或PELV的全部安全条件,否则也无法认为可以不考虑电击防护问题。比如,要认定为SELV,驱动器交流220V侧和直流侧的电气分隔,是否达到SELV安全条件的要求?
     
发表于 2024-11-29 16: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GB
55024-2022

4.5.4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发表于 2024-11-29 16: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装饰设计中的电气设计人员,很多人对规范是不知道的,质量堪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8-21 20:22 , Processed in 0.07194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