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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组合建造一类高层公建的消防设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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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10: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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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有个53米的二类高层住宅和一个单层商业贴临,建筑专业按组合建造定性,为一类高层公建,请问住宅部分户内需要设置烟感不?
     
发表于 2024-9-12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建筑分类以建筑专业为准。
2.住宅按GB50016的8.4.2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24-9-12 1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x01oct 发表于 2024-9-12 11:13
1.建筑分类以建筑专业为准。
2.住宅按GB50016的8.4.2执行

有没得风险,建筑概况住宅消防高度53,建筑总消防高度55,下面备注写了一句,消防设计按整体考虑

点评

看建规的5.4.10.3,有时候电气专业不能只看规范的电气章节  发表于 2024-9-12 12:3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2 14: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本之末 发表于 2024-9-12 11:37
有没得风险,建筑概况住宅消防高度53,建筑总消防高度55,下面备注写了一句,消防设计按整体考虑 ...

5.4.10的前提条件是,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他这刚好又是商业服务网点
     
发表于 2024-9-12 15: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业服务网点的话就套不上防火规范5.4.10条,那就要应该做户内火灾报警,除非当地消防验收不管。
发表于 2024-9-12 17: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专业按组合建造定性,为一类高层公建,那么,就说明一层商业不是商业网点,执行GB50016第5.4.10条。如果一层是商业网点,应该定性为二类高层住宅
发表于 2024-9-12 17: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论:分开考虑,住宅部分算二类高层住宅,户内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消防负荷等级应为一级。
     
发表于 2024-9-12 18: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好奇,建筑是怎么把一个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的组合建筑定性为一个公建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9-12 1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点钟太阳 发表于 2024-9-12 17:10
结论:分开考虑,住宅部分算二类高层住宅,户内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消防负荷等级应为一级。 ...

好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9-12 1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hastings 发表于 2024-9-12 18:19
我很好奇,建筑是怎么把一个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的组合建筑定性为一个公建的?
...

商业,不是商业网点,弄错了
     
发表于 2024-9-18 08: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建筑专业再核一下定性。增加成本,甲方也会过问的。
     
发表于 2024-9-18 09: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贴临,只要做防火墙分隔开,按两栋建筑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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