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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消防三级负荷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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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0: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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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直消防三级负荷都是与普通负荷共用配电箱(包括应急照明),只是用不同的末端回路供电。

但在GB50037中10. 1. 5条: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
及其条文解释:为保证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正常发挥作用,不仅要保证消防电源的容量满足要求,而且要保证电源及其供配电线路的可靠性,使消防供电回路与非消防供电回路各自独立。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建筑的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建筑内相应消防用电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是不是应该理解为,即使是三级负荷也从配电柜(室)开始就应该单独设置回路。即从末端配电箱再单独回路不再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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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1: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按规范来
发表于 2024-6-11 11: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体的进线总柜前是可以合用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12: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树总,是不是原防火规范这一条就变相地成为“应”了。
     
发表于 2024-6-11 12: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的要求是从本建筑的总配电柜/箱开始将消防与非消防配电回路分开。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14: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ke 发表于 2024-6-11 12:48
规范的要求是从本建筑的总配电柜/箱开始将消防与非消防配电回路分开。

谢谢解答!
发表于 2024-6-11 14: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ke 发表于 2024-6-11 12:48
规范的要求是从本建筑的总配电柜/箱开始将消防与非消防配电回路分开。

我们上次碰到一个图审,就要求我们进线的配电箱,消防和非消防分开设置(进线有配电间),依据就是建规的10.1.9,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配电箱应独立设置,很无语
     
发表于 2024-6-11 15: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的电不需要按专用电给,其余都需要专用,详《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3.7(3)、3.3.8(3)。
     
发表于 2024-6-12 11: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4-6-11 14:46
我们上次碰到一个图审,就要求我们进线的配电箱,消防和非消防分开设置(进线有配电间),依据就是建规的 ...

按这位专家的意思是否也要设置专用于消防的发电厂?
     
发表于 2024-6-13 09: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非消防和消防是否可以合用总箱
GB 55037-2022
10. 1. 5条: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其中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
条文说明:为保证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正常发挥作用,不仅要保证消防电源的容量满足要求,而且要保证电源及其供配电线路的可靠性,使消防供电回路与非消防供电回路各自独立。
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建筑的低压总配电室分配电室至建筑内相应消防用电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1.9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GB51348-2019
13.7.5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13.7.8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


山东地方答疑:
山 东 省 建 筑 工 程 消 防 设 计部 分 非 强 制 性 条 文 适 用 指 引2020年11月

4.0.7 住宅的消防设备配电, 是否需要由变配电室引入专线供电, 还是可以在住宅电源总配电箱(柜) 处将普通负荷和消防负荷分开?
解答:可以由变配电室引入专线供电; 或从变配电室至住宅电源总配电箱(柜) 处合并进线, 该进线电缆需满足消防供电要求, 从住宅电源总配电箱(柜) 出线, 普通负荷和消防负荷应分开。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 电气)2022年1月


3.2.4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超高层避难层消防设备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02月
5.4.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 10.1.6 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专用供电回路是指从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专用出线回路还是指消防用电设备的上一级线路?
解答:是指从本建筑物内总配电室低压母线上单独引出回路。如果变电室在本建筑物内,就是从变电室低压柜单独引出的回路;如果本建筑物无变电室, 采用低压进线,就是从本建筑物总配电室的低压柜上单独引出的回路。


总结:
有条件、大容量就分开设置总箱;
楼内有变电所建议单独设置总箱(住宅除外);
进线经过室外且小容量就在总箱处共用并设置防火隔断。





     
发表于 2024-6-13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从电源级配电装置处分开。总箱分箱的表述,略欠专业准确性。
低压配电系统就三个配电层级:电源级,中间级,终端级。详见GB2900《电工术语》。
回路是跟着配电层级走的,最前一级就是电源级配电回路,没有更前的回路了。所以规范要求“专用的供电回路”,只要电源级配电装置处就分开,就专用了。
所以也无需扯到发电厂、发电机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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