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AutoCAD2020

[涨姿势] 门卫房、垃圾房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3 14: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附近建筑接,说你支线穿越防火分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17 17: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写清楚,定义为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只要定义了就不违反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6 10: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是文字备注:本建筑非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发展缓慢,故不考虑设置。看图审专业意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2 10: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390平的教室可以不设,10~20平的门卫要设,什么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3 11: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890214 发表于 2024-8-2 10:34
390平的教室可以不设,10~20平的门卫要设,什么道理?

这是能讲道理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4 1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做的,实在要做做2双头灯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5 15: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房要设置等电位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11 09: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9-11 09:47 编辑
guyecanxing 发表于 2024-8-5 15:44
垃圾房要设置等电位吗

根据规范要求:低压电气装置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建筑物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总等电位联结系统。
基本建筑都需要做总等电位连接,但是要特别注意做等电位连接不等于就要单独设置等电位端子板,保证规范要求的外界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之间有效连接就可以。
对于垃圾房来说,外露可导电部分本身就通过PE线连接了,也不存在外界可导电部分。做了保护接地基本等同于做了等电位连接。如果单体内有多个回路引入的话,保证PE线有效连接到一体就可以。

混凝土内的建筑钢筋严格上不属于外界可导电部分,一般强调的是连接便于利用的结构钢筋,不是必须连接钢筋。
这里还要补充一下,园区的大型垃圾房,有水管引入,有空调、有除臭装置的那种,已经可以按一般民建设计了,还是建议设置总等电位端子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12 0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4-6-3 11:14
独立门卫房就直接归到构筑物。有消控室的拉一下完事

这种有人长时间停留的,建筑佬大概率不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0: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1、河南省有发文:“对于一些地上单层、建筑面积小于100m2 、内部无疏散通道、所有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且为非营业性的民用建筑,如符合上述条件的门卫房、垃圾站、公厕等可以不设置疏散照明”。目前四川、重庆、安徽也有指南或问题解答的文件,有类似的要求。
2、不设置的原因是人员少,面积小、疏散路径清晰、疏散距离短。
3、将这几个建筑物定义为“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恐是不妥的。《防火通规》上没有这个术语,但在《防火通规实施指南》中,有说明是“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主要指室内可燃物的火灾主要以无焰燃烧、阴燃为主,或明火小且燃烧速度缓慢的场所,如煤炭储存场所、粮食仓房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gl 发表于 2024-11-6 10:14
1、河南省有发文:“对于一些地上单层、建筑面积小于100m2 、内部无疏散通道、所有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且 ...

务实的地方官方说法让设计不至于无所适从。也可以理解为对某些不合理通规条文的抵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0: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pigl 发表于 2024-11-6 10:14
1、河南省有发文:“对于一些地上单层、建筑面积小于100m2 、内部无疏散通道、所有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且 ...

不知道第一条引用的是什么时候的文件。如果审查人员不认可,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个文件,毕竟国标高于地方规章。
河南如果是在通规GB55037实施之后发的这个文件,那负责发文的这个专家是真头铁,我们这的专家肯定不敢这么发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6: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11-6 10:57
不知道第一条引用的是什么时候的文件。如果审查人员不认可,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个文件,毕竟国标高于地方规 ...

都是GB55037实施以后发文啊,就是针对通规条文的分歧。实事求是,有啥头铁一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6: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pigl 发表于 2024-11-6 16:48
都是GB55037实施以后发文啊,就是针对通规条文的分歧。实事求是,有啥头铁一说 ...

像这种通规没有没有限制执行范围,但是地方自己发文说100㎡以下可以不执行的,已经属于违规操作了,发这个文的专家是比较有勇气的。
本地的消防指南编制专家就没这个担当,从来是只在规范基础上做加法,绝对不做减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7 00: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11-6 16:55
像这种通规没有没有限制执行范围,但是地方自己发文说100㎡以下可以不执行的,已经属于违规操作了,发这 ...

不算违规操作吧。地方指南都是住建发文,可以看做是对《通规》条文的补充解释,毕竟《通规》没有说清楚,甚至有漏洞,修订一次要等好多年,房子还是要修,这也是一种通行的办法。各地的指南、问答也会相互参照,有了第一个,相信不久也会传到贵宝地的

点评

有道理,期待也传到我这里  发表于 2024-11-13 23: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6-2 21:38 , Processed in 0.081558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