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充电桩设施,究竟该如何设计?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供电局预留电源(每个充电桩预留7kW)
以住宅小区的300个车位的地下汽车库为例,预留充电桩用电电源:
P=Kp×Pe=1.0×300×10%×7=210(kW)
现在,麻烦了——
市交通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消防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机管局(没看见市供电局)
以住宅小区的300个车位的地下汽车库为例,预留充电桩用电电源:
P=Kp×Pe=1.0×300×100%×7=2100(kW)
???
人家市供电局,认不认?{:1_423:}
稍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按照停车位数量的100%配建充电桩数量是胡搞。
上述第二个文件的100%意思是不是:所有停车场必须(100%)配建充电桩,而不是指停车位数量和充电桩数量的比例关系? 自用的按7kW设计,公用的7kW有点小,充电时间太长。 100%预留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看看现在街上有几辆电动车.. 所有停车场必须(100%)配建充电桩
变压器容量能满足这些充电就行(还得乘系数) chipy 发表于 2016-10-24 14:29
100%预留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看看现在街上有几辆电动车..
国家准备取消电动车节能补贴,电动车会越来越少 nicebin 发表于 2016-10-24 12:05
稍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按照停车位数量的100%配建充电桩数量是胡搞。
上述第二个文件的100%意思是不是:所 ...
上述第二个文件的100%意思——
注意它的措词是:
1、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
这个意思理解错了,10%是总比例,在这个比例上必须100%预留安装条件
我这边的地标也是这么要求的 ethan_fan 发表于 2016-10-24 16:00
这个意思理解错了,10%是总比例,在这个比例上必须100%预留安装条件
我这边的地标也是这么要求的
哪里能看出“10%是总比例,在这个比例上必须100%预留安装条件”?
现在不少规范标准、行政发文,都让人着急抓狂,猜不透它的真实意图。{:1_423:} 确实让人抓狂..100%预留 是否配电容量?如果这么预留 供电局城市主干线都要重新换过.
难道此处的100%含义不是比例而是肯定?比如考试百分百过?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中的原话。现阶段电动汽车保有量还不多,在某一小区内,未来充电桩的安装需求量是个极具不确定性的大变数,一次性将设施预留到位不切实际,即便真能落实到位了,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闲置着,生锈了坏掉了丢失了....,所以,按要求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应是合理之举。浙江省标准相关的条文说明如下
电力公司巴不得充电桩的负荷计算越大越好,然后他们就可以发洋财了{:1_428:},
至少杭州的电力公司很强势,要求住宅小区总车位的20%配充电桩,并且这些充电桩配电容量计算的需要系数取1.0.
更强势的是萧山(原来杭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现在是杭州的一个区,但是其行政、市政等系统独立性很大,游离于主城区的管辖之外),某个工程20W方,前几年设计的,大部分已经开始施工;仅有其中一栋宾馆因为项目定位原因,一直没有开工,今年修改了设计,电力公司居然要求所有20W方的建筑全按新标准配置充电桩。开发商要哭死啦{:1_428:}
开发商可能会更高兴。如果是预留10%,那这10%基本就是临时充电车位。开发商是卖不出钱的。现在每个车位预留(不是先建),那这只是线缆钱。到时业主要充电车位,补钱安装指定产品。
呵呵,真是电力公司,设备厂家,开发商的多方共赢的好局面!就是苦了业主。
另外,100%预留时,kp是否要更一下。 这些政策制定者们在创新的问题上“摸着石头过河”,苦了那些操守好的执行者们啊。一些省标地标更是冲在前面,出专家啊,而那些人也算出政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