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3-31 10:58:0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3-31 11:00: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3-31 13:16:53

fitman 发表于 2016-3-31 10:44
规范明确要装,那就装吧,要争也要等规范再编或更高级别的规范解释意见。只是由这个监控系统引伸出来的就地 ...

哪本“规范明确要装”???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3-31 13:18:5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3-31 11:00
至少要立即废止了第四章,恳求站长,立即给这些笨蛋打个电话。第四章是万万不可执行的事啊。

老诚版主你也真是的。

为何自己不打个电话?

龙丘先生 发表于 2016-3-31 14:53:08

防火门到底是常开还是常闭的也没法完全说清楚。我们这消防部门连厂房内的中间仓库也要求设置为常开防火门。消防认为除了变电所,空压机房等设置常闭防火门,其他都要设置常开的。那么还有个问题,电井的防火门要不要也做监控呢?规范编的实在让人气愤。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3-31 15:15:37

消防认为除了变电所,空压机房等设置常闭防火门,其他都要设置常开的——

脑残的还真不少!

fitman 发表于 2016-3-31 15:31:1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3-31 13:16
哪本“规范明确要装”???

每本规范都有归口单位,归口单位的正式说明,就是规范的合法解释,也就是规范条款制定的本意,这点就没必要争了。
不管大家是否认同规范内容的本意,但这种明明白白的本意总比审图人员按字面曲解规范的本意为好。可怕的不是这类规范的本意表达,而是设计人员跟本不明白规范条款的用意是什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3-31 15:40:57

fitman 发表于 2016-3-31 15:31
每本规范都有归口单位,归口单位的正式说明,就是规范的合法解释,也就是规范条款制定的本意,这点就没必 ...

不管大家是否认同规范内容的本意,但这种明明白白的本意总比审图人员按字面曲解规范的本意为好。可怕的不是这类规范的本意表达,而是设计人员跟(根)本不明白规范条款的用意是什么!

呵呵!
规范编得不三不四,回复答得牵强附会,你居然认为“可怕的不是这类规范的本意表达,而是设计人员跟(根)本不明白规范条款的用意是什么”。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8 19:09:46

读了N多遍的综上所述,我还是没有得出为啥要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感觉国标管理组的回复就是鸡肋。尺总你说这个回复能否具有规范的权威性?能否不用按照该回复执行???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18 19:22:20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8 19:09
读了N多遍的综上所述,我还是没有得出为啥要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感觉国标管理组的回复就是鸡肋。尺总你说 ...

想听实话?
实话实说!

这个回复,不具规范权威性——
因为引用的规范规定不能体现该回复的结论;
但是你不按照该回复执行,估计下场会很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18 19:45:16

GB 50116-2013,有错;GB 50016-2014,有错……

都是不争的事实,但见过认错没?
死不认错!

防火门,你要大家怎么怎么做,可以,但却不可以歪解规范规定。
先认错,说规范没写对或没写好,而不是说某某规范就这么要求。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8 20:53:10

现实建筑中有很多很简单的建筑,例如两层的工业厂房。因为涉及到联动的问题,若设置火灾报警,必然是集中控制形式,那么按照规范就有消防控制室,有消防控制室就需要设置防火门监控,消防电源监控。那么楼梯间的常闭防火门就要设置监控模块。按照常理说觉得没有必要设置,因为房屋构造简单,人员少,疏散容易,就算门没有关严,火灾时人员可以很快疏散,工作人员对疏散通道也很熟悉,这样分析来就觉得真没必要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规范设置的面太宽了。感觉应该加前提条件,那就是人员密集场所或疏散困难场所应该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18 23:35:15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8 20:53
现实建筑中有很多很简单的建筑,例如两层的工业厂房。因为涉及到联动的问题,若设置火灾报警,必然是集中控 ...

按现行的GB设计规范(主要是GB50116-2013和GB50016-2014),无任何一条规定条款针对常闭防火门要求进行监控;
按现行的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倒确实是有显示“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指疏散门)这一说,但却和国标管理组的回复相去甚远,且GB50116-2013和GB50016-2014是在GB25506-2010之后颁布,为何避而不谈不予体现?


又:
工业厂房,也存在人员密集场所之可能。
但是,何谓人员密集场所,至今也是一大悬案。发盖章公文挂号信提问,结果却是拒而不答。奈何?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9 11:23:0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18 23:35
按现行的GB设计规范(主要是GB50116-2013和GB50016-2014),无任何一条规定条款针对常闭防火门要求进行监 ...

引用消防法第73条第4点有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解释,应该可以以此来确定何为人员密集场所。

电气书生 发表于 2017-1-19 11:26:3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18 19:22
想听实话?
实话实说!



今天出图了,我四川这边的,新火规出来以后,对于集中报警的好多项目也还是没有设置防火门监控的,审图都过了。这次我还是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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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再议国标组“关于防火门监控系统应用层面的几个问题”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