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址编码的火灾探测器能否共用一个地址?
如题,2013年项目,超高层,户内火灾探测器均为带地址编码,每一户户内的探测器均设计为同一地址。是否可行。按照新火规,图示中有提示不可以。但是也没明确说。
都带地址编码了,为何又要设置成同一地址 有木有大神能够解答一下,共用一个地址编码有问题吗? taiyuntao 发表于 2016-2-29 11:47
都带地址编码了,为何又要设置成同一地址
超高层一户人家里的探头无需设置不同的地址,不需要区分是主卧还是次卧着火。
如果设置为不同地址编码,总线数量会增加很多,主机也要增加 采用带编码的探测器则不可以地址码重复,非编码的探测器可以用采用一个输入模块,只有输入模块的地址。 飞狐 发表于 2016-2-29 16:26
采用带编码的探测器则不可以地址码重复,非编码的探测器可以用采用一个输入模块,只有输入模块的地址。
能否说一下 ,为什么不能共用地址吗?
查了所有样本,都没有提到这一点 按新火规验收 3.1.5条会粉碎你的一切梦想
按旧火规验收 或可蒙混过关
做法很简单 一个总线编码模块后面跟上十来个非编码探测器就行了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2-29 21:14
按新火规验收 3.1.5条会粉碎你的一切梦想
按旧火规验收 或可蒙混过关
做法很简单 一个总线编码模块后面 ...
是的,新火规这样做确实不行。
也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重复地址编码确实是可行的。 非编码的探测器可以用
采用一个输入模块,
只有输入模块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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