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联动
一个感烟探测器可以覆盖的房间,如果着火,此探测器报警了,但是规范要求是2个探测器或者一个探测器和一个手报才可以触发联动信号,那么此时到底怎么处理呢?算是误报?一般场合用两个“与”信号就是防止误报误动。一个探测到可以预报警,既然局限在一个房间或一个区域内内说明火情还不严重,还可能有喷淋可以先行动作。可以由人工现场再确认,不必马上联动消防设备。 4.1.6 条款——
大概在半梦半醒状态下写就的,所以结果是:半对半错。
PS1
吸气式感烟、红外对射感烟……
无法做到2个火灾探测器间的“与”逻辑组合。
PS2
对消防泵(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而言,以“与”逻辑组合方式形成消防联动控制触发信号,纯属画蛇添足。 rainmen_73
要绝对防误,“吸气式感烟、红外对射感烟”也可以成对布置。一般场合都没必要 发表于 19 分钟前
呵呵。
要绝对防误,“吸气式感烟、红外对射感烟”也可以成对布置——
1、有没有这么干的?
2、不是“绝对防误”的“一般场合”,如何做到这个“与”逻辑组合?
想起了:某国人在外国酒店洗浴引发火灾报警,直接来消防车,要罚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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