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1-26 14:06:53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1-15 08:43
这个,刚看了个疑难解析(参考参考)

"疑难解析"本身逻辑讲不通。满足一级负荷的双重电源且为两路市电时,既可以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也可以满足供电时间的要求,作为疏散照明的电源应该没有问题,为何得出的结论是疏散照明必须采用蓄电池,而备用照明可以不用?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1-26 14:31:03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1-26 14:06
"疑难解析"本身逻辑讲不通。满足一级负荷的双重电源且为两路市电时,既可以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也可以满 ...

主要是被GB17945-2010给害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26 14:49:07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1-26 14:31
主要是被GB17945-2010给害的

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丁宏军领衔编制的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没将消防备用照明排除在外,因此而有“‘疑难解析’本身逻辑讲不通”的现象。
“疑难解析”结论“疏散照明必须采用蓄电池”,倒是正确的。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2-25 22:30: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25 10:23
估计是下面这本,出差外地曾在朋友处看过几页。

[规范条文] 《建筑电气设计疑难点解析及强制性条文 ...

哦 多谢尺兄 我有空去看看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7-4-14 01:26:18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26 14:49
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最近有空看了看那个《解析》
解析的结论是备用照明不是必需采用蓄电池 疏散照明必须采用。这个结论对照防火规范的条文 这不是打脸吗?
防火规范可是要求消防应急照明都负荷GB17945啊 我只能坚持认为 防火规范的编制者根本就没看GB17945或者看了没看懂 这是明摆的事
尺兄 逻辑关系是防火规范引用的GB17945 管人家GB17945啥事?
说明中国规范编制者有多可怕 自己都没看或者没看懂那个规范 就敢在自己编的规范里说 要符合那个规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4-14 10:53:02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7-4-14 01:26
最近有空看了看那个《解析》
解析的结论是备用照明不是必需采用蓄电池 疏散照明必须采用。这个结论对照 ...

防火规范可是要求消防应急照明都负荷GB17945啊 我只能坚持认为 防火规范的编制者根本就没看GB17945或者看了没看懂 这是明摆的事——

这有啥稀奇的?

2017《电气圈》即将刊登的三言两语《对14版<建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规定的异议》摘选
4)按14版《建规》10.3.5条条文说明,似乎认为将“疏散门”标成“安全出口”(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属于错误,那么请问,究竟应该标成什么?另外,该条文说明明确指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的规定,那我们不妨就看看这份国家标准中的标志:GB 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中的相关规定——



可见,规范不规范,标准不标准,如此一来权威性必遭质疑。新版规范编制时引用其他国家标准,编制人员只管引用标准名称和标准号,居然连被引用国家标准的具体内容都不看上一看,置引用的淘汰标志不管不顾,却高高在上、罔顾事实真相去责怪工程技术人员不遵守国家标准,极不应该。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4-14 10:54:12

紧随14版《建规》其后颁布的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才将“紧急出口EXIT”改成了“安全出口EXIT”,也相信今后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上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将同样是一般无二。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中的相关规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4-14 10:54:45

关于这个安全出口的标志,不断在演变。GB 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中可见有“紧急出口EXIT”“安全出口”“出口”“出口EXIT”这几个选项(其中的“出口EXIT”标志最符合国际通用标识原则,可惜在2010年被废止);GB/T 15565.2-2008《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中采用“紧急出口emergency exit”,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采用“紧急出口Emergency exit”;GB/T 23809-2009《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改“紧急出口”为“安全出口”形成“安全出口Exit”,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现已改为“安全出口EXIT”。无论是安全出口还是疏散门处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笔者对这个“安全出口”标识不敢苟同。国际上通用“EXIT”,没画蛇添足标识为“SAFETY EXIT”。2004年,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宣贯培训课上,讲课老师特别讲到“安全出口EXIT”理应标成“出口EXIT”的问题,简单明了,个人非常认同。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4-14 10:57:57

建议4:GB 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淘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可惜了其中的合理规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4-14 10:58:51

2015-07-18,笔者用手机在上海市徐家汇地下轨道1#、9#、11#线交汇车站的实拍—— 别说普通民众分不清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建筑工程专业从业人员将这两者完全分清楚的,估计也不会太多。因此,完全没必要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处(常规设在门的正上方,特殊情况也可设在门的两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标成两样,它们都起引导人员往安全出口方向逃生的作用。取消“安全”两字,采用“出口EXIT”,看起来岂不更为清晰、更易识别,何乐不为?

此处一只花 发表于 2017-4-14 11:39:1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7-4-14 16:33:0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7-4-14 17:11:5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7-4-14 17:32:4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7-4-14 17: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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