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行啊,如果只设一个应急照明箱,审图要提,说改变了负荷性质,把普通(一)二级负荷变成了消防负荷了
所以说:
吃饱了没事干才会NC这么干! {:shocked:},尺总,你们院出图是怎么出的,就是这个住宅走廊的问题? 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10-15 17:03
,尺总,你们院出图是怎么出的,就是这个住宅走廊的问题?
就设一个箱,ATSE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 —— 一个箱,管 15 个楼层。
外地工程,投石问路入乡随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0-15 17:15
就设一个箱,ATSE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 —— 一个箱,管 15 个楼层。
外地工程,投石问路入乡随俗。
做外地项目可不敢摸着石头过河,还是保守的按规范来,一试,给个强条,罚款钱没了。一个小防火分区,总共没有十个灯,也必须弄个ATSE。 yjgabc 发表于 2015-10-15 18:38
做外地项目可不敢摸着石头过河,还是保守的按规范来,一试,给个强条,罚款钱没了。一个小防火分区,总共 ...
建标182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第26条第6款明确要求标准编写“技术内容表达应准确无误,文字表达应逻辑严谨、简练明确、通俗易懂,不得模棱两可”。
现在的实际情况,有些规范却是编得——文理不通、概念错误、前后矛盾、艰涩难懂。
每每,还要进行收费宣贯培训。而宣贯培训的一些关键内容,要么与规范规定对应不上(没法作为设计依据),要么不着边际胡说八道(更是再次误导公众)。
天朝,怎么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0-16 08:17
建标182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第26条第6款明确要求标准编写“技术内容表达应准确无误,文字 ...
我觉得应该出分规定,规定规范宣贯所讲,能作为设计依据{:lol:} 不说了,就应急照明供配电问题,说多了都是泪,建设单位要跳楼了。 房价这么高,不多配置点怎么对得起房价。 强烈建议取消“末端互投”之规定,造成大量浪费,祸国殃民。改为前端或适当位置互投 这做设计的 哭爹喊娘都没用了高层住宅要是都末端双切。。。。。。!!
唉,一个50116就够可以了 。。。
殊不知,语焉不详,相互矛盾,前后矛盾恰恰是规范的奥妙之处。不然,谁还会花钱去听宣贯、买实施指南。 坚决支持楼主意见。
比如自带电池的应急灯具,实际上市电和电池的电源切换,已经做到灯具处了,还有必要按防火分区设置双电源切换箱吗?
再比如按防火分区设置EPS,市电和EPS的电源切换,已经做到本防火分区的配电间了,还有必要按防火分区设置双电源切换箱吗?
浪费,极大的浪费! 在学校当学生,老师讲应急照明时感学自己懂了,听专家讲课时自己感觉傻B了,画图时矇了。专家呀,砖家,我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做应急照明呀{: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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