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214 发表于 2015-9-23 14:04:28

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照明和插座要设两个表吗?

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6.4.3条,办公建筑宜将照明和插座分项进行电能监测与计量。不管多大的办公建筑,在总表后面还要设照明和插座两个分表吗?不管多大的办公建筑,照明和插座要分设两个配电箱?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9-23 14:20:56

我的理解,也是这样,原设计在每间办公室设终端箱,看来是不行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23 14:46:07

现在的规范,真~~!{:4_126:}

13777281888 发表于 2015-9-23 15:22:08

插座,照明共用一个配电箱,做个总表,照明再做个分表,插座回路用能耗拆分法得出。

北方郎 发表于 2015-9-23 16:02:4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23 14:46
现在的规范,真~~!

尺总,“宜”分开,又不是强条。{:4_106:}

taiyuntao 发表于 2015-9-23 16:28:32

加个表就叫节能吗

jm365677725 发表于 2015-9-23 16:43:56

搞不懂这些编规范的人怎么想的,不知道他们做过调查没有

hbsjzsjy 发表于 2015-9-23 16:56:49

很明显的乌龙,坑人啊!{:4_120:}

890214 发表于 2015-9-23 20:58:04

尺总,“宜”分开,又不是强条。

不这样做,审图一样通不过,“宜”就是“应”,不这样做,审图提了你还得改。

890214 发表于 2015-9-23 21:38:5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10.1马上就要执行了,各位手里就没有公共建筑的设计任务吗?怎样做的?分享一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24 08:09:57

890214 发表于 2015-9-23 20:58
尺总,“宜”分开,又不是强条。

不这样做,审图一样通不过,“宜”就是“应”,不这样做,审图提了你还 ...

上海审图公司从前曾立下不成文的规矩:对设计人员不遵守诸如“宜”、“不宜”的规定条款,不提审图意见。

如今?
如今怎样,不知道。

椰紫 发表于 2015-9-24 13:03:26

现在的规范看不懂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24 14:06:05



条文说明



前言不搭后语——
前言:
公共建筑宜设置用电能耗监测与计量系统,并进行能效分析和管理。
后语: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J 245号)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起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对能耗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7年建设部与财政部的“建科
2008年住建部的“能耗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是针对所有公共建筑的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24 14:13:03



条文说明



本质上和 08 版《民规》的到处滥设消防 ATSE 没啥两样。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9-24 14:15:51

中国的设计,偏形势,走极端,不重实效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照明和插座要设两个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