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4:48:4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4:53:1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4:57:3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00:3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04:4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14:5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26 15:17:3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1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用白话讲,就是设两套一模一样的报警主机。
老诚版主,您老是搞不懂人家丁主编的消防理念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18:0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20:2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26 15:22:5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26 15:50:35
老诚别继续为难站长和杂志社了,“直通”反映意见至规范编制的上级管理部门住建部标准定额司,都杳无音讯不予理睬,您老居然还想通过站长和杂志社这一“旁通”渠道去真正解决问题?
切——
做梦 !
chipy
发表于 2015-8-26 16:45:35
住宅也要做燃气报警..真是麻烦..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26 16:49:55
chipy 发表于 2015-8-26 16:45
住宅也要做燃气报警..真是麻烦..
请问是哪个强制规定?
chipy
发表于 2015-8-26 16:53:50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26 16:49
请问是哪个强制规定?
没有强制性规定..
一类高层住宅..户内设消防,根据消防部门的建议..
然后 根据<火规>7.3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就要做燃气报警..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26 17:10:56
chipy 发表于 2015-8-26 16:53
没有强制性规定..
一类高层住宅..户内设消防,根据消防部门的建议..
然后 根据7.3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
真够闹心的。
一方面,规范明文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场所“不包括住宅建筑的厨房”,但另一方面,消防部门又可以不按规范明文规定建议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你这个建议(消防部门的建议)——
我是必须执行?还是可以不听?{:diz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