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规》第四章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
《火规》第四章多次提到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独立作何理解? 个人理解,两个地址单元就算独立. chipy 发表于 2015-7-22 15:20个人理解,两个地址单元就算独立.
恩,谢谢!!现在基本没有多个探测器共用一个地址了吧!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2 15:38
恩,谢谢!!现在基本没有多个探测器共用一个地址了吧!
规范上面没有禁止.. chipy 发表于 2015-7-22 15:39
规范上面没有禁止..
《火规》图示里有说,“系统中不允许出现一个地址带多个设备的情况”。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2 15:54
《火规》图示里有说,“系统中不允许出现一个地址带多个设备的情况”。
火规图示那一页,麻烦提供。。。。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7-22 16:02
火规图示那一页,麻烦提供。。。。
好的,我截一下图。可能是我理解的不正确,请您帮忙分析一下!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2 16:08
好的,我截一下图。可能是我理解的不正确,请您帮忙分析一下!
理解上应该是一个地址不应带两个设备,如防火门和卷帘门。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7-22 16:25
理解上应该是一个地址不应带两个设备,如防火门和卷帘门。
是不是探测器不包含在内的啊 WMeng90 发表于 2015-7-22 16:27
是不是探测器不包含在内的啊
探测器规范没有提,但有个实施指南提出不行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7-22 16:39
探测器规范没有提,但有个实施指南提出不行
是的,指南有说的!如果不这样做算是违反规范吗 暗中已经禁止非编码了。。。
这叫【不成文规定】!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问题是解决了,但丁大人似乎忘记了还有下面这两种探测器:
吸气式感烟(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线型光束感烟(红外光束)火灾探测器,如何“与逻辑”呢?{:dizzy:}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7-23 14:14
指南也是乱说的。
一条总线,如果必须从A防火分区跨越过去,到B防火分区,连接该防火分区内的探测器...等 ...
先撇开有权就任性的丁大人瞎胡闹搞出来的“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这个“强条”不说,老诚说说看为啥是:
一条总线,如果必须从A防火分区跨越过去,到B防火分区,连接该防火分区内的探测器...等节点,
那么这条总线在跨越处,应设几个隔离?
答:8只隔离,即一条总线,一旦跨防火分区,就要一分为8个支线。
为啥是“8只隔离……8个支线”?
有何玄机?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