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审图意见中关于"地下车库疏散指示设置问题"
意见:1) 车库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不满足GB50067-97第9.0.5条要求。和审图专家沟通,是指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出口的顶部或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在条文解释中“为防止被积聚在天花板下的烟雾遮住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对疏散指示灯设置位置规定为距地面1 m以下的高度。”
但是有个问题,地下车库中,汽车头部普遍伸出柱子,1米经下都被挡住了,如何指示疏散?我们其它工程中车库疏散指示大都设在顶上,高度2.5米。审查和消防验收都顺利通过。车库一般高4米以上,并设有排烟风机,烟雾很难聚积到2.5米的高度。因此并不影响疏散。
对于汽车疏散,是否可以由物管在墙柱,地面涂装蓄光发光标志,指示汽车出口,以防和人员出口混淆。不知道重庆市的同行们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还是应设置在1米以下。汽车头部伸出柱子,我想是少数。 2.5米以上,烟浓度大时,根本看不清。不能指望排烟风机,他能保证人员(1.7米)左右没有烟就不错了 地面涂装蓄光发光标志,是不能代替疏散指示标志,那只是个补充 停车的时候头部伸出柱子的情况的确有,但毕竟是少数情况,而且车库的车道空间都比较大,基本不存在遮挡问题 以8米柱网结构为例,车位深度是5米,因停车后车子突出柱子约0.4~0.6米左右,遮拦角达45度左右。 按最近距离疏散至疏散出口,不考虑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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