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动作电流
看了GB13955提到的用于电击防护的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但他5.7.2又提到单台机械设备动作电流30-100mA,那岂不是无法电击保护。包括福建的图纸审查研讨会内容(如下表)。就像这种只考虑大于泄露电流而选择到30mA以上,是否不能保证人身安全而只能防护电气火灾。
那就得做局部等电位吧 用于电击防护的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是指用于非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接触防护。
特殊情况是指:
游泳池、能进人的喷水池、心脑手术医疗场所等。
例如:
GB 13955-2005、CECS 218:2007、JGJ 16-2008 在喷水池环节犯下的错误,时至今日居然无一人出面认错。
非常非常奇怪,难道这些人都不知道规范有错?
至今都还不去搞搞清楚,居然还好意思~~~~
愤恨之情,难以言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28 08:06
用于电击防护的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是指用于非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接触防护。
特殊情况是指:
尺总的意思是普通情况下超过30mA也能保护人身安全?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5-28 08:23
尺总的意思是普通情况下超过30mA也能保护人身安全?
非特殊情况下的间接接触防护,以 TN 系统为例:
满足一定条件,别说超过 30mA,超过 300mA,也能保护人身安全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28 08:48
非特殊情况下的间接接触防护,以 TN 系统为例:
满足一定条件,别说超过 30mA,超过 300mA,也能保护人 ...
那不是说,几百毫安的整定值,即能保护人身安全,又能预防电气火灾?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5-28 08:56
那不是说,几百毫安的整定值,即能保护人身安全,又能预防电气火灾?
有问题吗?
注意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PS
比如,非特殊环境下的手握、移动、家用电器需考虑直接接触防护,不超过 30mA 的 RCD 一旁伺候。 除非采用 SELV、隔离变压器供电等方式。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5-5-28 09:39 编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28 08:06
用于电击防护的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是指用于非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接触防护。
个人理解尺总这句话还有一层意思: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接触防护,30mA也未必管用。
尺总,这样理解可对? 当然 !
可叹可惜可怜可悲可恨可恶的是:
GB 13955-2005、CECS 218:2007、JGJ 16-2008 编制组非但无一人敢出面认错,出了事还信口雌黄大放厥词。{:huffy:}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5-28 09:29
个人理解尺总这句话还有一层意思: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接触防护,30mA也未必管用。
尺总,这样理解可 ...
是否这样可以理解,直接接触防护的30mA,某种情况下也有电气火灾的预防功能 GB 13955-2005还说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这也算是最没指导性,最不应执行的规范之一。 那就得做局部等电位吧那就得做局部等电位吧 fitman 发表于 2015-5-28 17:44
GB 13955-2005还说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这也算是最没指导性,最不应执行的规范之一。
我们这一设计,被提了好几个强条,都是哪个泵没加漏电,哪个风机没加漏电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5-29 08:23
我们这一设计,被提了好几个强条,都是哪个泵没加漏电,哪个风机没加漏电
审图真牛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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