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器同级被判违反强条
各位前辈,变电所低压柜出线开关我选择800A,到另外配电柜的进线开关我还是选择800A,审图说我违反强条了,应把变电所低压柜的出线开关改为1000A,请问审图的对吗,规范有这样的要求吗? 审图也是扯淡,出线开关和二级配电柜进线开关都选择断路器本来就没有选择性!一段线路只能在首端设过电流保护器件。出线开关改为1000A掩耳盗铃罢了,可能电缆都保护不了。出线开关要考虑末端接地故障时可靠跳闸,设长延时、短延时,与下级出线断路器配合即可!
最好的办法是二级配电柜进线开关改为隔离开关即可,不设保护,可以带载操作、隔离检修,还省钱。
这种扯淡的审图师还不少呢,有的还是部级设计院的老总,可见我国电气界何其混乱。 违反那个强条了? 我哭!{:cry:}
老诚人呢?{:mad:} 很是诧异,这是违反哪本规范哪一条啊!晒出来让后学见识一下,开开眼界。 让你改你就改吧,反正他们不用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的。
诸位如找到了说理的地方烦请知会我一声,好让我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谢谢! afengx 发表于 2014-8-22 22:03
很是诧异,这是违反哪本规范哪一条啊!晒出来让后学见识一下,开开眼界。
如下:
我说,你杀人了。那么,你就犯罪了不是?
{:lol:} 2 配老话重弹,关于断路器同级,判违规 民规: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前面选择1000A,然后按此电流配置线路,这是设计能力,表示我允许这条线路载流1000A;然后到了下面,还是这条线路,又设置了一个800A的断路器限制了这条线路的能力,又把之前的设计能力给否定了……这就是很多人所谓的配合,最常见的理由是这叫过载保护配合,我都要吐了。 某些操有生杀大权的审图人员(含某些电气专家)没将配电线路上装设的上下级保护电器搞清楚,有些电气从业人员也就相信了这种说法(还包括那些虽心里骂骂咧咧但又不愿抗争的一部分人),鉴定完毕。 上下级确实没分清,总不能一根线的前后两端就是上下级把,这个上下级应该是和配电级数相一致,断路器的保护级数也不至于很多,上下级的选择性也容易达到。 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要求。我现在也慢慢的“响应”了。免得来回的修改。 本帖最后由 苦瓜不苦 于 2021-6-23 14:57 编辑
翻到老帖,再来谈谈同级开关,上级电箱出线断路器32A和下级电箱进线隔离开关40A,按照图纸,隔离开关需要大一级吗,原因何在?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不需要大一级,隔离开关按照线路独自选择即可,不需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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