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报警系统中放在各栋的区域报警控制器必须设在有人值班场所吗?
一个项目,由多栋多层建筑组成,原设计在中心位置设了消控室,直接将总线引至各栋,因为室外线路敷设比较麻烦,后来改为每栋设置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负责搞定本栋的报警总线,再联网至消控室。审图人提出每栋的区域报警控制器必须设置在有人值班场所,理由是规范3.2.2条第2点,但我觉得不应该套用3.2.2条,因为这条的前提是系统是区域报警系统,而本设计的整个系统肯定不是区域报警,至少是集中报警系统。
个人认为3.2.2条针对的事整个系统只有一台区域报警控制器的情况,所以要放在有人值班场所,而本设计有一个专门的消控室了,各个区域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号都会上传到这个有人值班场所,要求每栋的区报再必须设在有人值班场所没有很多的理由。
还有一种情况我觉得也可以类似比较,比如超高层建筑,现在的火规要求控制器不能跨越避难层,每一楼层段必须有个报警控制器,如果这个控制器装在现场,难道也要24h有人值班吗?很明显是难以做到的
楼主可以利用 6.1.4 条解套——
但“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有画蛇添足之感——
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若放进竖井,电工不一定是值班人员,也不能进了,不妥。
3 设置的场所只有相关专业人员可以进入。
如何? 谢谢尺总,6.1.4条确实有针对性,没有注意到。为什么没有放在第三章呢? hitwb 发表于 2014-7-31 08:51
谢谢尺总,6.1.4条确实有针对性,没有注意到。为什么没有放在第三章呢?
评价新《火规》,就一字——
乱。
按6.1.4条执行是正确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7-31 08:30
但“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有画蛇添足之感——
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若放进竖井,电工不一 ...
值班人员是泛指的现场管理人员 包括保安 电工 其他管理人员 个人认为值班人员比相关专业人员更准确 供商榷 lichun965225 发表于 2014-7-31 09:36
值班人员是泛指的现场管理人员 包括保安 电工 其他管理人员 个人认为值班人员比相关专业人员更准确 供商 ...
不错不错,如此解释很好。
第一反应就将值班人员理解成消防值班人员了,理解岔了。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14-7-31 09:49 编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7-31 08:26
楼主可以利用 6.1.4 条解套——
但如果这个区域内有消防风机一类的设备,还符合6.1.4.1条件吗?还是只要把这个区域内需要手动消防的设备控制集中到消防控制中心也算满足。规范说清了吗?审图会不会从这个角度提出问题 规范没说清;
丁组长口头算是说清了。
但口说无凭,“审图会不会从这个角度提”,只有天知道。
按道理,区域报警控制器完成“控制”接力,手动控制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报警控制器上(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完成,应该可以。 6.1.4条2款:有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接受……”、“并自动启动……”;
但6.1.4条文说明,却变成——“只有报警功能的……”。
真是没法说。 同意3楼意见! 本帖最后由 sunsxb 于 2014-7-31 11:41 编辑
地下车库,上有四栋一类高层,每楼都做区域报警都要放有人值班室? 为嘛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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