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6-27 15:51:43

看序号24的勘误解释。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08:46:1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08:47:0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08:50:4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08:56:45

hbjiayilsl 发表于 2014-7-14 11:39:37

关于这条我曾在培训班亲口请教过王总,回答是电梯机房除主备电源进线外还要从机房外另进一路照明线
小菜 发表于 2014-4-21 16:36


{:24:}太可笑了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11:49:1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7-14 13:43:46

回复 36# hbjiayilsl

拒不认错不仅可笑, 而且可怕。

序号30的勘误解释,居然认为《民规》13.1.3条2款2)与GB 50116-98“并无矛盾”,使人无语,令人愤怒。

关于“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这条

我曾在培训班亲口请教过王总,回答::那怕是1平方的建筑,只要写老年人建筑,也必须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多少审查人员拿这话当令箭。只要老人建筑,都必须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他说老年人行动不便。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11:4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若“老年人行动不便”能成立“必设FAS”的理由,那么托儿所呢?
若“老年人行动不便”能成立“必设FAS”的理由,那么产院呢(新生儿可是连路都不能走的)、医院中各种动手术后病人暂不能行走或行走绝对困难的病房楼呢?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13:47:0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7-14 13:48:3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7-14 14:15:54

回复 40# 治学以诚

总结陈词:
民规,听王主编的;
火规,听丁组长的。

wxqkh2009 发表于 2016-3-13 20:23:58

要真想与国际接轨,就应该引进IEC标准

wxqkh2009 发表于 2016-3-13 20:29:14

《民规》《火规》真不咋样,早该废除了
现在的电气规范,太重视消防了,舍本求末
像需要系数,这么重要的数据,居然找不到选择的规范依据,真不知道这帮专家搞什么
《火规》帮厂家推销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帮上海推销矿物绝缘电缆

wxqkh2009 发表于 2016-3-13 20:30:28

要发财,找专家,专家是最好的推销员,一条规范就搞定

wjs5i1 发表于 2016-3-14 08:32:34

wxqkh2009 发表于 2016-3-13 20:29
《民规》《火规》真不咋样,早该废除了
现在的电气规范,太重视消防了,舍本求末
像需要系数,这么重要的 ...

一语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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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现行民规编写组关于电梯主电源的勘误或实施解释在哪里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