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之家 发表于 2014-2-27 10:10:14

《低压配电设计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文中不太明白的问题

按作者的意思:是否隔离中性导体取决于中性导体和地电位的电位差是否在安全电压范围内。我有一点搞不太懂,检修时隔离相导体后,中性导体上的电流是哪来的?这个电位差是怎么形成的?

cqzrm 发表于 2014-3-2 10:43:19

举例:
树干式配电,7层层配电箱断开主开关电气检修时,8层配电箱某分支回路发生一个L-N短路,保护电器切断回路的时间和人身安全就有关系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1:11:4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1:17:4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1:44:4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3-2 12:22:34

老诚手脚很快,思考的速度却没赶上手脚的速度。

一般情况,L-N短路,是短时故障,保护电器瞬间分断,故N线上虽有不等同于PE线上的电位,但不会存在危险电位差。

但是,有没有特殊情况(前提条件:保护电器的所有保护满足规范要求)?

否则,国内外规范、标准为嘛不列出一条:任何时候TN系统检修时不用考虑中性线的隔离。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6:50:2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6:53:5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7:10:50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3-2 20:25:02

这是你不懂了。
举个例子给你说清楚。

1、犯罪的人必须关进监狱。(充分条件)
2、无罪的人严禁关进监狱。

这第一条是正确的。第二条就得商榷了。一个人没有犯罪,他自愿,迫切希望关进监狱里去,此时,监狱应当满足他的愿望。
否则,他会通过犯罪的手段,再合法的关进监狱里去。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6:5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哦,原来老诚是这么想问题的呀。

我也举个例子给你说清楚——

老诚同学没有犯罪,他自愿、迫切希望关进监狱里去,此时,监狱应当满足老诚同学的愿望?

不行不行,老诚同学没有犯罪, 此时,监狱一方为满足老诚同学“自愿”进监狱的愿望,把老诚同学关进监狱里去,岂不是监狱一方在犯罪?
应该是:若老诚同学犯了够进监狱条件的罪,才成为监狱一方收进老诚同学的理由不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3-2 20:29:21

规范:

1、TT系统,中性线应设置隔离。(充分条件)是对的。
2、TN系统,中性线不应设置隔离。(就不对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16: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说“TN系统,中性线不应设置隔离”吗?
不是吧?

是说“一般情况,L-N短路,是短时故障,保护电器瞬间分断,故N线上虽有不等同于PE线上的电位,但不会存在危险电位差”,此时“TN系统检修时不用考虑中性线的隔离”,而不是“任何时候TN系统检修时不用考虑中性线的隔离”。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3-2 20:38:15

TT系统,就不讨论了。

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的TN系统,当发生故障时,N(中性线)线与PE(或大地)之间不存在危险电位差,或危险电位差存在的时间不足以危及人身安全,检修时不用考虑N(中性线)线的隔离。
PS
危险电位差不一定就是AC50V。

特殊情况下(比较少见)的TN系统,当发生故障时,N(中性线)线与PE(或大地)之间危险电位差存在的时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检修时就应考虑N(中性线)线的隔离。

《低压配电设计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文中说的,应该就是这个问题。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21:36:3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21:38:1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3-2 21:39:46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低压配电设计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文中不太明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