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16 13:38:22
回复 29# 治学以诚
电动手术器械设计不是供配电考虑范畴了{:loveliness:}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16 13:41:07
回复 28# 治学以诚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向单台设备供电的电气分隔、SELV(PELV)措施兼顾基本防护、故障防护,可以类比防爆电器中的“本安”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3:59:46
前言:
围栏,伸臂范围以外,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是直接电击防护。
在安全技术上:
接地,在定义上,要看是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08:5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后语: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
防护平时不带电,但绝缘损坏后带电的物体对人的电击。
基本绝缘是直接电击防护,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为什么是间接接触防护?
只要绝缘不坏,就不是间接接触电击事故。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1: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真理——1 条!
歪论——18 条!
不说 GB 50054-2011 的用词是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 。
就按老诚版主的说法吧——
既然承认“基本绝缘是直接电击防护”,为啥不在“……这是直接电击防护”中出现(却反而出现“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当然满足老诚版主说的“直接电击防护”,但是,“基本绝缘”就不满足老诚版主说的“直接电击防护”了?
一句话,究竟应该如何表述才是正确的,难道老诚版主不知道吗?
自己搞错了,就认认真真承认搞错了,这不丢脸。
丢脸的是:知错不改,胡搅蛮缠,浑水摸鱼,强词夺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4:07:23
前言:
围栏,伸臂范围以外,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是直接电击防护。
在安全技术上:
接地,在定义上,要看是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08:5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后语: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
防护平时不带电,但绝缘损坏后带电的物体对人的电击。
基本绝缘是直接电击防护,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为什么是间接接触防护?
只要绝缘不坏,就不是间接接触电击事故。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1: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真理——1 条!
歪论——18 条!
不说 GB 50054-2011 的用词是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 。
就按老诚版主的说法吧——
既然承认“基本绝缘是直接电击防护”,为啥不在“……这是直接电击防护”中出现(却反而出现“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当然满足老诚版主说的“直接电击防护”,但是,“基本绝缘”就不满足老诚版主说的“直接电击防护”了?
一句话,究竟应该如何表述才是正确的,难道老诚版主不知道吗?
自己搞错了,就认认真真、老老实实承认搞错了,这不丢脸。
丢脸的是:知错不改,胡搅蛮缠,浑水摸鱼,强词夺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08:1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4:10:46
老诚版主您就继续扯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3:3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5:4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6:59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16 14:18:50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3-12-16 14:23 编辑
回复 35# 治学以诚
老诚大哥看看这一段就明白了,不妨看看IEC怎么看待这个问题:http://www.jzdq.net.cn/club/attachments/swfupload/131216142351febc4d98980b3d.png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4:24:52
你能好好打字,说话不?弄的帖子怪模怪样的,看了都恶心人。
你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吗?
我如果不是怕大家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爱老诚,所以恨老诚,才会弄成老诚版主所说的“弄的帖子怪模怪样的,看了都恶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4:29:51
当然绝缘相对于裸露来讲的。把加强绝缘划为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没有道理。外壳还没带电,怎么电击?
绝缘不损坏,就不算间接触电。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9# 治学以诚 的表述中,为何不出现“基本绝缘”?{:lol:}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30:0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2-16 14:33:28
乱七八糟。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3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基本绝缘”为何在19#楼被遗弃?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16 14:38:48
当然绝缘相对于裸露来讲的。把加强绝缘划为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没有道理。外壳还没带电,怎么电击?
绝缘不损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6 14:1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老诚,观念要与时俱进了,现在IEC说“正常防护”和“故障防护”了,以前的“直接接触防护”“间接接触防护”太狭隘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是在接触正常带电导体绝缘层破坏时的第二道防线。注意首层绝缘故障也是故障,按你说只要正常带电导体不裸露就不算故障防护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