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jzsjy 发表于 2013-11-22 15:53:29

电缆热稳定校验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3.7.7 条:对非熔断器保护回路,应按满足短路热稳定条件确定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并应按照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计算。
难道熔断器保护回路就无需满足短路热稳定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2 16:00:56

采用熔断器——
不是“无需满足短路热稳定”,而是无需校验就“已经满足短路热稳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2 16:04:59

当然,前提条件:
熔断器和被保护回路电缆的选择,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hbsjzsjy 发表于 2013-11-22 16:20:22

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6.2.3条,当采用熔断器做保护电器时,怎样认为是符合规范要求呢?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P585中表11-2是如何得来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2 16:53:07

采用熔断器——
无需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6.2.3条校验“短路热稳定”。

hbsjzsjy 发表于 2013-11-22 17:36:08

是因为熔断器的允通能量比限流断路器要小得多的缘故吗?但从规范的条文中找不到不校验的理由,如果《低规》也加上这个“对非熔断器保护回路”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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