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各位前辈们对民规7.1.4.4如何理解,具体应该怎么实施.....谢谢
请教一个问题,各位前辈们对民规7.1.4.4如何理解,具体应该怎么实施?条文如下:7.1.4.4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希望各位大侠不腻指教....{:49:} 这个问题,老诚版主最为拿手。 我抛个小砖引老诚的美玉。
这个条文的意思是为了避免增加断路器保护级数。专用回路必定是放射型配电,已在变配电室有保护了,那么设备处就不必再装断路器保护了,仅需装负荷开关即可;但是树干式的就不同了,所以必须每个受电端加开关。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就是说要是专线供电且是内部供电的在内部供电端出线回路已有保护,那么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老诚的“美玉”何在? 感谢各位大大的意见:如我抛个小砖引老诚的美玉。
这个条文的意思是为了避免增加断路器保护级数。专用回路必定是放射型配电,已在变配电室有保护了,那么设备处就不必再装断路器保护了,仅需装负荷开关即可;但是树干式的就不同了,所以必须每个受电端加开关。所说,为什么限定是变配电室引出,不能是二级或三级配电箱?专用回路又作何理解,像是电梯或消防水泵、空调等等之类么?如是电梯或消防负荷,那其双电源如果具备检修隔离功能,那其前端是不是就可以不装设开关电器?PS:现在的负荷开关是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么..... 感谢前辈们捧场....{:4_118:} 老诚的玉怎么还不来啊?我接着再抛一块小砖。6#楼说的电梯水泵什么的同样适用,无非是双回路而已。如果是直接放射式引接至设备,那同样可以不设断路器仅设负荷开关,就是为了减少一级断路器保护。口说无凭,给你推荐本说看看。你找下手头的国标图集05SDX006,P41。一看便知 这是为了减少故障时的断电范围所设的一条吧,树干式受电端如果不加的话一断一大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