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蓄电池的应急灯的充电线是否必须单设断路器?
应急灯自带蓄电池,是否充电线路与应急灯供电回路必须设两个保护电器?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8-21 10:23 编辑回复 1# 闻见知行
充电线路和供电线路?看得有点儿糊涂。 某些审图专家是这样认为的。。。 13.8.5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除符合本规范第13.8.1~13.8.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
2 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这个要求理解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做法 有画断路器的 有画熔断器的 "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这个要求理解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做法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3-8-21 11:1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平时(非应急时的放电)点亮、关闭采用“保护电器”作为“灯开关”开、关时,得为“充电电源”另设一个保护电器,故必须设两个保护电器。
2、平时(非应急时的放电)点亮、关闭不是采用“保护电器”而是另有“灯开关”(或其他控制手段)开、关时,可设一个保护电器。
采用插座供电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不存在这个问题。 拉掉总开关检修也属于非点亮状态下,哈哈 拉掉总开关检修也属于非点亮状态下,哈哈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8-21 15:0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一个保护电器还是两个保护电器,检修都得断开保护电器。
不用追究这条规定语法上的问题了,有严重语法错误的规定,多了去了。{:mad:}
或者,加一句:
除检修外,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可以了吧?{:tongue:}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8-21 15:35 编辑
除检修和应急点亮外,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32:} 除检修、定期放电和应急点亮外,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32:}{:32:}{:32:}
{:lol:} 本帖最后由 bhluww 于 2013-8-29 21:22 编辑
对于常暗的专用应急照明灯,充电线路和供电线路不是一回事么?平时只充电不点亮,一个线路给电池充电,另一个线路接过去有什么用?
对于平时应急兼用的应急照明灯,灯具可控,可控灯具有另外的应急强启解决方案,有电,咱就用市电线路做强启,没电,蓄电池自已会逆变供电,又何必画蛇添足,加一根专用的所谓充电线?
所以我一直对切断充电线强启的方式应用于何种灯具一直不理解,求大师们解惑{:24:} 本帖最后由 bhluww 于 2013-8-29 21:54 编辑
俺自已想通了{:lol:},当平时应急兼用的应急照明灯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比如地库车道灯),需要加一根专用的充电线。但是强启方式,还是不用切断充电线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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