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shisheji
发表于 2013-7-22 09:10:47
回复 13# 尺短寸长
尺总,我认为方式一比方式二多保护了一个元件ATS
但这个ATS是否需要保护(经济上的)我觉得说不好
另外方式一的画法我没见过{:titter:}
chenshisheji
发表于 2013-7-22 09:27:26
插个问题请教各位大师
SPD的后备熔丝怎么选?
按50343或民规要求的In与IEC61643-12附录P选择的熔丝的计算方法 常常会遇到SPD的后备熔丝比前级开关还要大
怎么处理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08:01:49
回复 16# chenshisheji
估计, 16# chenshisheji 想说:
尺总,我认为方式二比方式一多保护了一个元件ATS
但这个ATS是否需要保护(经济上的)我觉得说不好
另外方式二的画法我没见过 {:titter:}
看1#楼图示:
方式二的SPD,才是多设置了一组:每路进线均设SPD;
方式一的SPD,设置在了ATS的后侧。{:smile:}
rpg2009
发表于 2013-7-23 08:58:24
SPD、漏电报警已经泛滥了,不管防雷分区、设备价值统统设置,什么潜污泵、LPZ2区~
sccat
发表于 2013-7-23 11:56:02
有个说法:
屋面消防风机的ATS箱装SPD,要满足防雷规范第4.5.4条第3点,就要像图上"二"的做法。
根据条文解释,从室外引入的电缆接ATS,由于两路电源可能不引自同一个电源,可能比屋面设备更有“二”的必要,但条文是没有明确这样提出的。
或者说,如果有一路室外低压进线电源现在不用了,断路器断开了,是不是要在进线断路器前装SPD呢?运行中又怎么保证断路器一定一直合上呢?
chenshisheji
发表于 2013-7-23 13:34:53
回复 18# 尺短寸长
的确是看错了。。。。
谢谢尺总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3:45:30
曾致电规范主要起草人林维勇先生质疑“防雷规范第4.5.4条第3点”(原规定为“宜”现为“应”):
屋顶设备保护断路器,一般情况均处“合闸”状态,通常的运行“合”、“分”(对应“运行”、“停止”)由接触器完成,并非通过断路器的“合、分闸”来完成。
林维勇先生:哦,是这样的吗?这条规定由“宜”改为“应”,是《民规》编制组电气专家提出的要求,因为 JGJ 16-2008 的 11.5.2 条第 4 款规定“应”。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全是这么回事。
还没看见过:10kV系统的避雷器,设置在10kV进线的电源端;低压系统的第一级SPD,设置在变压器总保护断路器的电源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4:03:35
1#楼的 ATS 设计,比较怪:
自室外进线,不设置隔离电器,直接接 ATS “自动控制器”再接“ATS”本体——
难道是将“ATS”作为隔离电器用?
“自动控制器”前,无隔离电器矣。
sccat
发表于 2013-7-23 14:09:12
曾致电规范主要起草人林维勇先生质疑“防雷规范第4.5.4条第3点”(原规定为“宜”现为“应”):
屋顶设备保护断路器,一般情况均处“合闸”状态,通常的运行“合”、“分”(对应“运行”、“停止”)由接触器完成,并非通过断路器的“合、分闸”来完成。
林维勇先生:哦,是这样的吗?这条规定由“宜”改为“应”,是《民规》编制组电气专家提出的要求,因为 JGJ 16-2008 的 11.5.2 条第 4 款规定“应”。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全是这么回事。
还没看见过:10kV系统的避雷器,设置在10kV进线的电源端;低压系统的第一级SPD,设置在变压器总保护断路器的电源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3: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啊。民规抄的雷规,雷规又反过来抄民规,抄也要看看对不对才抄把。
10kV和变压器主断路器有点特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4:15:26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7-23 14:17 编辑
这个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啊。民规抄的雷规,雷规又反过来抄民规,抄也要看看对不对才抄把。
10kV和变压 ...
sccat 发表于 2013-7-23 14:0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dizzy:}
屋顶设备,还细分:
单台一般用电设备;
多台一般用电设备;
单台消防用电设备;
多台消防用电设备;
……
单论 ATSE,完全没有必要在 ATSE 的两路进线处分别设置 SPD,在 ATSE 的负荷侧,设置一组 SPD 即可,气象局也是如此要求。
对于单台一般用电设备,“断路器平时处于分闸状态”(有多少是会这样的?)时,SPD 才“应”设置在“电源侧”。
对于多台一般用电设备,在总保护断路器的负荷侧,设置一组 SPD 即可。
cqzrm
发表于 2013-7-23 14:20:00
2唯一正确。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4:23:14
2唯一正确。
cqzrm 发表于 2013-7-23 14:2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是错误的?为什么呢?
ylmf111
发表于 2013-7-23 14:30:43
回复 23# 尺短寸长
我的意思是想表达SPD的位置。不过现在双电源本来就是PC级前面还要在加隔离有的院不用。不过检修也是问题。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3-7-23 14:57:00
防雷规范4.5.4第3条
3 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不应大于2.5kV,标称放电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说的是电源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7-23 15:02:29
回复 29# 嘿嘿嘿嘿
没否认防雷规范4.5.4第3条“说的是电源侧”。
关键,为什么要求在“电源侧”?
防雷规范4.5.4第3条的条文说明,大多能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