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架隔板设置问题
带隔板的桥架在敷设施工中遇到三通、四通连接处时,由于有隔板存在,线缆敷设时出现交叉现象怎样避免和解决? 局部就没有隔板了,否则怎么通得过去 回复 2# yjgabc多谢 隔板在施工过程中好多都没做的 如果是双电源走同一路径,隔板本来就是自欺欺人的东西 回复 5# rainmen_73
双电源(GB 50054-2011 特指一级负荷)的电缆走同一路径,同一层托盘或梯架不加隔板,违反 JGJ 16-2008 和 GB 50054-2011 中的规定。
在上海,有地方标准(但对电缆提出要求);
在外地,审图通不过。 回复 7# 治学以诚
不是你老诚所说的“……双电源,消防非消防如果各弄各的,得四个桥架。图纸上消防一个加隔板,非消防一个加隔板,审查应当给通过”,而是——
双电源(含一级负荷),消防非消防全搁同一层托盘或梯架内敷设(对电缆当然提出另外的要求:成束阻燃、消防耐火,级别高的场所还要低烟无卤,等等),不用加隔板。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2-17 17:53 编辑
如果诸位做宁夏的工程,可以踏踏实实的按8楼尺总蓝色字部分设计,审图能通过。 回复 9# 治学以诚
回复 10# yangyang7201
http://wenku.baidu.com/view/68e00fdc5022aaea998f0f55.html
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6.2.1 条规定。{:lol:} 回复 11# 尺短寸长
上海的地方规范编制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全国电气同行借鉴、学习,尤其值得JGJ规范编制组学习。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2-17 18:06 编辑
尺总:有明确的书面规定吗?
yanyang7201:很遗憾,没有!审查人员学习时,老总拿出了11楼尺总提到的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6.2.1 条规定,获得了大多数审查人员的支持,从此参照执行了。 回复 13# yangyang7201
yanyang7201:
很遗憾,没有!
尺短寸长:
哦,这个比较麻烦了。
前些年,做无锡项目,当地消防局倒是希望执行 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但业主方坚持按 GB 标准做设计,当地消防局也没坚持要求执行 DGJ08-93-2002(毕竟它不是无锡本地标准)。
去年,做昆山项目,设计人员认为同为江苏省,就按 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做设计(业主方认同),却遭遇当地审图不让通过。审图意见就是“应加隔板”。
以后做外地项目,还是加一句“应加隔板”说明吧,否则怎办?{:dizzy:}
现如今,GB 50054-2011 也有类似规定了,将来的 DGJ08-93-201X 版会不会发生变化,还真不好说。
老诚,外国是咋做的? 我们是必须加隔板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