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石 发表于 2013-1-19 10:06:00

其他网站的一个帖子,是个警醒,需要各位同行重视

请大家讨论,并请指出孰是孰非!!!
昨日下午竣工验收某新建住宅小区(约10栋15层的小高层)中的三栋楼,每栋楼一路低压进线,设计为TN-C-S系统,进线是380V四芯电缆。
我在负二层的低压配电室发现进来的PEN线未作重复接地,但施工单位电气负责人说PEN线在此无法做重复接地,PEN线一接地,上级配电室的出线断路器就跳闸,因为那里装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我当即指出:
1、因为TN-C系统中无法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所以既然上级配电室内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那它肯定就已经是TN-S系统了!!!
2、既然上级电源是TN-S系统,则出线电缆(即住宅楼的进线电缆)用四芯肯定是错误的!!!应该用五芯电缆!!!
3、用四芯电缆从TN-S系统只能引来A/B/C/N,不可能是A/B/C/PEN!!!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尽快查明情况,该整改的必须彻底整改!!!整改结果必须书面形式报监督站!!!
但设计院来的电气工程师(87年出生的小辈,估计才毕业两年)辩解说:这样接没有错!!!上级电源的确是TN-S系统,本小区是TN-C-S系统是没有错的,图纸早已经通过审查!!!
滑天下之大稽!!!
1、上级是TN-S系统,内部还是TN-S系统,如何整体是TN-C-S系统!!!
2、上级是TN-S系统,出线回路怎能用四芯电缆???!!!
3、出线用了四芯电缆,即只能引入A/B/C/N,怎能形成TN-S系统???!!!
http://bbs.co188.com/content/219_7728310_1.html

aliensas2 发表于 2013-1-19 14:28:13

本帖最后由 aliensas2 于 2013-1-19 14:30 编辑

秋石老师是什么观点呢?

几句题外话---
作为后辈“设计院的糊涂虫”我对这位年轻工程师的经历感到同情。。。也对网易电气某些前辈动不动就“滑天下之大稽”的口头禅不以为然。。设计师的错误不假,如果真的概念清晰也不至于诸位争论到一百多楼。。颇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有人犯了错误,不清楚的给出解决办法。大骂一番设计院糊涂,批判下体制,显显作为老人跑过工地的威风就不了了之。。。

dqlenovo 发表于 2013-1-19 15:42:55

看这架势,那个进线“PEN”就别接地了。设计者说是TN-C-S,其实按TT做就是了

dqlenovo 发表于 2013-1-19 16:08:44

2楼太愤青了吧?仔细看看1楼帖子,最后1、2、3条不是解决办法吗?你没有看到还是没有看懂?无知可以理解,愚昧就太不应该了。你这样说不是打击发帖人的积极性吗?呵呵题外话了,再说我也愤青了。

jychen1 发表于 2013-1-19 18:21:45

院里总工干嘛去了,不负责任啊。

aliensas2 发表于 2013-1-19 18:23:23

恩。。愤青是我的错,错罪过罪过。其实后贴中已经有人给出了解决办法。但楼主这位老师还是死咬着设计的错误不放。我还是比较赞同天邪老师的一些看法,不管是解决方案还是包容的心态。毕竟谁没年轻过。。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3-1-19 22:46:04

1、上级是TN-S系统,内部还是TN-S系统,如何整体是TN-C-S系统!!!
{:shocked:}
2、上级是TN-S系统,出线回路怎能用四芯电缆???!!!
{:shocked:}{:shocked:}
3、出线用了四芯电缆,即只能引入A/B/C/N,怎能形成TN-S系统???!!!
{:shocked:}{:shocked:}{:shocked:}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1-19 23:59:02

{:lol:}变电所出线设置大量RCD。。。

dqlenovo 发表于 2013-1-20 04:20:43

变电所出线设置大量RCD必然限制接地制式的选择,不好。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20 22:13:18

我看不懂帖子……不清楚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清楚各自发言者的具体观点

秋石 发表于 2013-1-21 22:15:19

有时单体设计图室外干线设计不统一就会出现矛盾,这需要引起重视。

秋石 发表于 2013-1-21 22:19:57

本帖最后由 秋石 于 2013-1-21 22:21 编辑

恩。。愤青是我的错,错罪过罪过。其实后贴中已经有人给出了解决办法。但楼主这位老师还是死咬着设计的错误 ...
aliensas2 发表于 2013-1-19 18:2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是Lady,对么?

秋石 发表于 2013-1-21 22:25:03

回复 2# aliensas2
我的理解打针相比较于吃药是比较疼,但病好得快。

秋石 发表于 2013-1-21 22:36:15

有次我校对,发现设计有错误,但规范也查不到相关依据,由于我的技术水平低,明知错却无法讲清楚,在被挖苦声中最后只能签字通过。为这事我一直都记着, 我看了相当多的资料后,尤其是国外资料后,终于能够解释我当时的正确,当我将相关证明资料给前述设计者看后,他很痛快的承认他的错误。

wxh930039 发表于 2013-1-22 08:47:12

喜欢这种有错就承认,看不起那些依老卖老的人。只要是错不管是施工队或小辈提出来都接受。没错的不管是审查师还是消防提的都要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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