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28 10:22:43
回复 30# gdx8785
按 GB50054-2011 的 7.2.10 规定可以推论得出:明敷于室内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允许采用 KBG 管。
gdx8785
发表于 2012-12-28 10:32:16
回复 31# 尺短寸长
即使“按 GB50054-2011 的 7.2.10 规定可以推论得出:明敷于室内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允许采用 KBG 管。”
咱也是不用,犯不着为这事去打口水仗。
David_H
发表于 2012-12-28 10:47:59
回复 32# gdx8785
从设计角度来看,遵循规范来设计没问题,穿管就写两种SC、PC,保险的很。但既然拿来讨论的话,我觉得还是可以深入谈论讨论。从设计规范来说,KBG管基本是没用武之地的,但实际又在用,还出了个验收规范~~~这个就有问题了,从以前规范组的回答来说,是可以钢管壁厚允许低于1.5,但又在规范中没有做修改,只说不宜低于1.5,那么从字面来看是可以用的了,只是可能出于其他考虑,不提倡用KBG而已~~~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28 10:58:37
回复 32# gdx8785
gdx8785 所在地有“N年前质监站就不允许采用KBG管”的规定,不用“打口水仗”, 也无权“打口水仗”。
但是,其他没有这个“N年前质监站就不允许采用KBG管”规定的地区,若业主方对电气设计人员提出“在室内干燥场所明敷的金属导管,采用 KBG 管”的设计委托要求,电气设计人员没理由拒绝啊。
不代表
发表于 2013-1-4 14:53:52
生产0偏差或正偏差的员工早已被解雇
zhz30528
发表于 2013-1-4 15:22:20
看大家的帖子,每次都能学到东西!
8wy7843
发表于 2013-1-4 20:09:40
KBG的暗敷开一段落。
如果在施工现场,施工问道:照明应急电源管SC可否改为PC管?(管道暗敷的情况,保护层厚度大于30mm)
该如何解决呢,按照GB50016-2006.11.1.6.1条,采用PC也没问题啊。
s9
发表于 2013-1-5 10:03:08
可以,《民规》8.4.2是这样说的“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 ...
wushen513 发表于 2012-12-27 16:4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8.4.2指可挠金属管 即普利卡管 不是KBG等
plainlife
发表于 2013-1-16 15:28:23
壁厚满足要求即可!
黄工
发表于 2013-1-16 22:06:27
JDG,业主或施工方经常这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