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如何定量计算?
“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如何定量计算?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第 2.2.2 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一、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
求助:
第 2.2.2 条“二、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它的基本概念是?如何定量计算?
1、是否按易燃物质最大挥发量(1h)在车间空间体积内形成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还是需要建模进行分析,需另行委托具有安全分析、爆炸危险评估资质的单位出具专项安评报告,设计单位按安评报告进行设计?
2、是否分析“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时不考虑车间内的正常通风(按最严酷考虑)?
还是允许考虑通风降低易燃物质浓度的影响? 个人意见
1、这个肯定要有安评报告的。安评报告会有相关数据的。
2、肯定要按有通风来考虑。 这真的很难啊。规范就像在考设计人员,但又不给出公式。估计编写规范的人也不太懂吧。 “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我认为这是个假设,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是无法预测的。 谢谢楼上两位的意见。
我需要的是——
防爆建设工程的实际计算案例,到底是按哪种定量计算,可以得出“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计算结果,最终将出现甲、乙类易燃物质的车间划为非爆炸危险区。
需要实例(大致的定量计算原则),不需要对规范的解释或是对规范的理解。 有了解防爆这方面计算的行家吗?
快来指点一下!{:42:} 这类问题到旺点可以解决,因为那里是石油化工为主的论坛。我认为,工程实践中很少去做这类计算的,因为基本上都是按照车间或场所具体性质而直接对其是否防爆、及其防爆等级进行表格式划定。 本帖最后由 东海龙王 于 2012-11-20 04:36 编辑
通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
还有易燃物出现的频率、位置数量等极少时。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1-20 11:23 编辑
一般的危险品仓库、燃气表房等场所,确实如大鼻山所言“工程实践中很少去做这类计算的”。
但注意,对于使用甲、乙类易燃物的生产车间而言,就并非“按照车间或场所具体性质而直接对其是否防爆、及其防爆等级进行表格式划定”如此简单了,应该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计算,以确定按非爆、爆炸1区、爆炸2区进行设计。 前提条件:易燃物出现的最大挥发量(1h)已经由工艺确定,易燃物挥发成气体换算得体积V1(m2。易燃比空气重:比如甲醇或二甲苯);整个生产车间为1000m2,高度就假定7.5m。
按最严酷情况考虑不通风(实际必定会有通风),是不是V1/(1000 X 7.5 — 生产车间内柱子和设备的体积),只要这个浓度是低于易燃物“爆炸下限值的10%”,则按非爆设计就存在可能性? 给你发到了旺点。 谢谢龙王热心相助。 来自建筑电气论坛的问题:车间“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如何定量计算?
http://www.wangd.com/posts/list/3333538.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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