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23:08
又或者说——
由谁来定义“人员密集场所”,lw3351545 您是认可的?
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27:00
场所的定义就不明确,可以是一间房间,也可以是多个房间,也可以多个建筑的集合。比如,娱乐场所您说应该定义多大?{:lol:}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1-12 21:28:41
又或者说——
由哪本规范的哪个条款或哪本法律法规来定义“人员密集场所”,又有谁来解释?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
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29:44
回复 45# yangyang7201
涉及本专业的设计、审图也是他们的最终解释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32:02
回复 47# lw3351545
可以是一间房间,也可以是多个房间……
不就结了。
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lw3351545 若反对上述观点,可以反驳一下。{:smile:}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1-12 21:32:30
回复 49# lw3351545
难道您所在的地区涉及消防的问题不是由消防部门最终审定、裁量?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35:39
lw3351545 说说:何谓“人员密集场所”?
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42:34
回复 50# 尺短寸长
“场所”都没定义,如何定义“人员密集场所”。若是明确地定义了,又何用反驳。
说某人混迹于娱乐场所,你说他是在某一会所混,还在这一行业混?
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47:21
回复 51# yangyang7201
我不否认消防的问题是由消防部门最终审定、裁量。但咱们是否也应该有点责任感,在有关本专业的问题上,用正确的专业知识影响他们的裁量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51:12
自己没有答案,人家给答案,又不认,来句“个人口说的算数吗”。
实在对不起,我只有“口说”的,不能给 lw3351545 提供“书面”的,抱歉抱歉。{:sweat:}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56:39
但咱们是否也应该有点责任感,在有关本专业的问题上,用正确的专业知识影响他们的裁量呢?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4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在有关本专业的问题上,用正确的专业知识影响他们的裁量呢?
lw3351545 说说:正确的专业知识是指?
lw3351545
发表于 2012-11-12 21:58:33
只是对你某个观点有不同的看法,至于这样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1:59:03
对 11.3.1条、11.3.4 条的理解,lw3351545 您的“专业知识”是否正确?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1-12 22:00:06
回复 57# lw3351545
不是在相互讨论、分析问题吗?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1-12 22:00:08
回复 54# lw3351545
被您这一说,感觉身上的担子着实不轻。从入行至今受师父教诲,专业责任感一丝一毫也不敢放松。
但既然是有关消防的问题,怎敢说我们建筑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比消防部门的人更专业,又怎敢说我们就比消防部门建审人员正确呢?更何谈去影响他们的裁量呢?
例如这个“人员密集场所”的界定问题,如果我们对规范条款、条文解释中的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消防部门的理解相左,需要修正概念的一定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