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8-31 08:22:45
设车间主母线为4000A,如果全改为分支母线,将在主母线出现1000A以上插接箱多个,甚至出现2500A插接箱,这样难道就合理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8-31 08:31:31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9-3 08:05 编辑
只能说,目前规范不支持;规范不允许变容(无分支开关),合理么?肯定不合理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2-9-2 23:49:57
记得当初陈济良讲课时,认为变截面是可以的,他也是做工业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9-3 08:11:27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9-3 08:14 编辑
车间里配电,经常是很长的若干条母干线沿墙(或梁柱)拉过去;而负荷越远离变电所,就越小,所以客观上存在很大的变容需求,以求经济实惠。但水平母线分支处确实很难(也不经济)设置过载保护电器。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9-3 11:08:57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短路保护章节“6.2.5 短路保护电气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3、
该路段不应靠近可燃物。”“6.2.5条文说明 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原因包括截面积、材料、敷设方式发生变化等”即从短路保护角度考虑,回路导体可以降截面,但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通俗易懂,应该没什么异议。过负荷保护章节“6.3.4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以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1、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该段线路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6.3.4条文说明 本条第一款规定是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例如一段安装在高处的水平母干线变截面后经插接开关箱引至配电箱,插接开关箱可以安装在便于操作的的高度,但距离母干线截面减小处的距离不能大于3m。”即从过负荷保护考虑,回路导体可以降截面,但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任一个就可以。 综上,可以有条件的降截面。这几个条件中,对楼主而言,短路保护的第2、第3个要求、过负荷保护的防止机械损伤要求、不靠近可燃物要求,应该都不是问题。只是不超过3m的要求比较麻烦,它对母干线的走向要求比较严格,如果是一条母干线带所有生产设备,可能母干线走向比较绕,不经济。建议车间内设备用电按组分成2、3条母干线配电。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9-3 11:10:27
回复 17# 大鼻山
应该可以吧。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9-3 11:18:04
我想给实际设计找个说得通的依据,很难找到。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9-3 11:59:32
回复大鼻山
应该可以吧。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9-3 11:1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了半天,变容处还是要设置分支开关。跟我此前所述无异啊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9-3 14:31:41
回复 23# 大鼻山
呵呵,本想回复4楼,看到大鼻那熟悉的头像就点了,没想到点到17楼了。眼花手抖了。呵呵
LXQ3
发表于 2012-9-3 14:47:38
也蛮搞笑的!{:smile:}
tangz0
发表于 2012-9-3 15:43:26
可以变径。计算方法见王厚余《500问》的11.12。
ffpdilt
发表于 2012-9-3 16:34:17
可以变径。计算方法见王厚余《500问》的11.12。
tangz0 发表于 2012-9-3 15:4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真没注意,去看看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9-3 17:13:50
可以变径。计算方法见王厚余《500问》的11.12。
tangz0 发表于 2012-9-3 15:4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不是计算过载的。只计算了短路保护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9-3 22:09:55
当年,我准备写一篇关于变径导线的论文的,但后来发现变径就必设过载保护,分支开关不可省,于是干脆放弃了写论文的念头
tangz0
发表于 2012-9-4 10:07:36
关于过载的装设可仔细见《低规》2011,6.3.4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
1 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该段线路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 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6.2 节的规定。
注意: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