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电源:1:10kv;2:低压380v,3:发电机4:电池组。
讨论归讨论,规范归规范,工程上还是需要双的嘛。
规范弄了一个负荷等级分类又弄了一个消防非消防分类。呵呵。。{:5_173:} 等吧,等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之后,或许对于被划分为三级负荷的消防负荷是否需要双电源并末端切换就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了。
现在大家争执不下,还是因为对于规范条文的理解存在分歧。只要规范编制组不解释、不澄清,争执就会永远持续下去。 你的是双电源还是双回路,考虑一下, 回复 17# yangyang7201
等吧,等到——
能等到吗?{:4_110:} 不要总想拿鸡蛋去碰石头,凡是断电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用电负荷,统统都是一级负荷,正在忙着救火,突然没电了,不是找抽又是什么?
哥从来不误导别人 是的,消防设备尤其消防几大件虽然未必都是一级负荷,但是不管怎么做,需要有后备措施,一方故障之后,另一方还能使用,这是实际思路。工程上不要去挑战这个,讨论嘛是可以说说,学习规范不是用规范去指导该如何设计,是设计完之后用规范检验该设计是否可行没有触犯,思路的转变,当然学习规范去设计和用规范去校验也是相互的,没有规范思路也不可能打的很开,我的一些小小感触吧。。。。 回复yangyang7201
等吧,等到——
能等到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8-9 19: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能在合并规范看到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我在一份资料里看到一点点儿端倪,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真正纳入合并的GB50016。
尺总看看如果这条款纳入规范,能否解决这个帖子争执的问题? 回复 15# daxia4000
当然必须是双电源,我前几天做的一个丁类厂房,33台排烟风机(共402KW),市电一路+柴发一台。 不要总想拿鸡蛋去碰石头,凡是断电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用电负荷,统统都是一级负荷,正在忙着救火,突然没 ...
lingyan 发表于 2012-8-9 22:1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GB 50052-2009
3.0.1/1/1)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即便消防用电设备为二级负荷甚至三级负荷,断电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能性,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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