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gao 发表于 2012-7-5 14:56:18

关于动照分开……到底如何处理

小菜鸟又来问问题了,这次关于动照分开。
民规在7.2.1和7.2.2均规定了“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照明设计规范的7.2.1也规定了“当电力设备有大功率冲击性负荷时,照明宜与冲击性负荷接自不同变压器;如条件不允许,需接自同一变压器时,照明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此外,GB50052里面,提到了对照明线路电压的要求,却没规定照明一定不能和动力同线配电。

当然,为照明系统的供电品质,大功率的电机肯定是不适合同照明系统同馈线配电,但是这个大功率的标准是多少呢?比如办公楼,虽然有冰机、水泵和电梯之类的动力设备,但都位于地下室和顶楼这些地方,用放射配电处理了,到了每个楼层,就只有照明、插座和风机盘管之类的设备了,但我有时候看到图纸上,办公楼的配电干线会有两根,一根照明,一根动力……这就让人觉得有点儿太不贴合实际了。

我的想法是,对于功率不大的动力设备,比如几百W到几kW的末端空调设备,可否采用和照明、插座集中配电到楼层总箱,而后在再和照明插座分回路配电的方法?毕竟要是严格按照动照分开来处理,回路数量太多了。

emilyapple001 发表于 2012-7-5 15:09:23

就我看到的,有好几种
一是完全分开,动力就是动力,照明就只带灯具,插座。
二是混的,也有消防水泵房里,配一个箱子,里面既带了照明又带水泵。那种功率都是很大的。
三是比如双回路供电的箱子,A箱带动力常用电源,B箱带照明常用电源。

四是我认为的,功率比较小的动力可以和照明一起带,但是一定要考虑计量和控制。比如末端空调VAV之类的室外机,设空调动力箱集中供电。比如室内机,照明箱供电。

dhgao 发表于 2012-7-5 15:19:41

回复 2# emilyapple001


多谢指点,你提到的三和四,我感觉是从一个总箱里面馈出两个分箱来供电阿?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5 16:44:29

考虑控制方便等,单相末端风机盘管,对于较大工程,还是不从照明箱里接出为好;而小规模的工程,也可以与照明共用配电箱。
至于什么叫大、小规模的工程,你自己凭感觉就好。

D800-1~8 发表于 2012-7-5 17:15:09

这类问题不能较真。

很多分不开的
如果按就近扯线原则,通常会动照混合。
如果严格分开,可能增加配电箱、增加线路——————想追求梦想、就花钱呗

D800-1~8 发表于 2012-7-5 17:17:39

我在这个论坛,就能回答这种简单问题

关于ATS、断路器性能、什么允通能量、什么路灯TN,TT……这种一律只看不回

栀子花开 发表于 2012-7-6 08:33:27

考虑控制方便等,单相末端风机盘管,对于较大工程,还是不从照明箱里接出为好;而小规模的工程,也可以与照明共用配电箱。
至于什么叫大、小规模的工程,你自己凭感觉就好。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7-7 17:57:36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每个工程必涉及,每个项目必考虑。
然而仔细想想还真不是一个能轻松回答的问题,越琢磨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民规》在繁多的限定条件中却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空白。

emilyapple001 发表于 2012-7-10 15:07:44

回复 3# dhgao


    不是的,是设的AB箱的情况。
   还有,末端的风机盘管,如果LEED没有强制规定,那么算小动力,可以和照明一起。如果电费不一样,出于计量的考虑,就必须严格分开。
   大项目其实也是这么做的,就看配电的便捷和出于什么目的考虑。

lina008 发表于 2012-7-10 20:15:56

至于什么叫大、小规模的工程,你自己凭感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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